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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安日式建築群

台灣總督府依據官階大小對官舍類型有一定的規範,具體表現在建築物的類型與面積上。錦安宿舍群屬於較低階層官員的宿舍,比較接近一般民眾使用的住宅,建築坪數為15坪以內。
錦安日式建築有珍貴的林木——臺灣油杉,是日治時期豐宅風先生種植,迄今已超過80年。台灣油杉是臺灣的特有種,數目稀少,現為政府明令保護的植物。
社區另有種植朴樹、楓香、蒲葵、樟樹、大葉羅漢松等。
錦安日式建築現為林務局所管理,與台灣油杉社區發展協會合作推動社區規劃、再造。協會時常舉辦相關活動,也提供定時導覽。
興建於日治大正時期末,是殖產局山林課「營林共濟組合」員工居住之宿舍。營林共濟組合隸屬於臺灣總督府第二殖產局營林所山林課管理,負責台北、新竹及花蓮的林業事務。錦安日式建築群在日治時期座落於錦町133番地,位在台北的東南方,日本人向台北南邊發展的原因主要是基於殖民城市營造的空間隔離原則,以區分殖民者與被殖民者在城市中的居住與生活區;而既有的台北城內與城西,是已經建成的市區,尤其城西艋舺、大稻埕一帶,是本島人聚居的城鎮聚落,密度又高,殖民者將台北城市的發展方向選擇向東、北、南。首先,在南門城外興建樟腦工廠帶來日人聚集,接著因第一中學及建功神社的興建,日人市街範圍開始向南擴張,又設專賣局帶來大量移民,緊臨南門城外開始建築大量供官員居住之官舍、教職員舍和眷屬宿舍,錦安宿舍也在此時建造。民國34年10月國民政府來台,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農林處下社林務局,接收臺灣總督府林政營林等業務,此區仍由林務局持續作為員工宿舍使用。
1922年總督府發布「台灣總督府官舍建築標準」,該標準對於日式宿舍分配,依據官階大小有一定的類型規定,表現在建築物類型、基地、與面積上。錦安宿舍群依其規模與類型,應為七級的判任官(是由高等長官在某種特有資格中挑選任命,類似現今公務人員)丙種宿舍,建築坪數為15坪以內,基地建築面積的3倍,約50坪左右。判任官的官舍屬於較低階層的宿舍,比較接近一般民眾使用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