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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義:設f(x),g(x)為二多項式,若存在多項式h(x)使得f(x)=g(x)×h(x),則稱f(x)為g(x)的因式或g(x)為f(x)的倍式。符號:f(x)|g(x)。
例如:因為x3-1=(x-1)(x2+x+1),所以x-1與x2+x+1均為x3+1的因式,x3+1為x-1與x2+x+1的倍式。
例如:因為 =
=
,所以x+1,x+2,
,
都是
的因式。
注意:由上面兩個例子可知,若f(x)|g(x),則c×f(x)|g(x)(c¹0)。因此就一般而言,只要求出整係數的因式或倍式即可。
(2)性質:若設d(x)|f(x),d(x)|g(x),則d(x)|m(x)×f(x)+n(x)×g(x)。
(1)公因式與公倍式:
1. 若多項式d(x)同時為多項式f(x),g(x)的因式,則稱d(x)為f(x),g(x)的公因式。
注意:d(x)=c (c¹0)為任何兩個多項式的公因式。
設d(x) 為f(x),g(x)的公因式,則k×d(x)(k¹0)亦為f(x),g(x)的公因式,因此我們通常只取一個代表就行了。
2. 如果多項式f(x),g(x)除了常數以外,沒有其它的公因式,就稱它們互質。
設f(x),g(x)都是非零多項式,如果m(x)同時是f(x),g(x)的倍式,那麼就稱m(x)為f(x),g(x)的公倍式。設m(x) 為f(x),g(x)的公倍式,則k×m(x)亦為f(x),g(x)的公倍式,因此我們通常只取一個代表就行了。
例如:設f(x)=4x2-1,g(x)=4x2+4x+1,h(x)=2x2-7x+3。求f(x),g(x)的公因式,g(x),h(x)的公因式。
因為f(x)=(2x+1)(2x-1),g(x)=(2x+1)2,h(x)=(2x-1)(x-3),所以2x+1,x+,4x+2…等凡是k(2x+1)的形式都是f(x),g(x)的公因式。在g(x),h(x)中,除了常數外沒有其它的公因式,故g(x),h(x)互質。
(2)最高公因式、最低公倍式:
1. 設f(x),g(x)為兩多項式,如果d(x)是它們公因式中次數最高的,那麼稱d(x)為最高公因式(H.C.F),符號:(f(x),g(x))=d(x)。
注意:
A. 當多項式f(x),g(x)互質時,符號:(f(x),g(x))=1。
B. 最高公因式與公因式一樣,並不是只有一個,不過任兩個最高公因式之間都只差一個常數因式,因此通常所謂兩個多項式的最高公因式,可取它們的任意一個最高公因式。
C. 設f(x),g(x)為兩多項式,如果m(x)是它們公倍式中次數最低的,那麼稱m(x)為最低公倍式(L.C.M),符號:[f(x),g(x)]=m(x)
注意:最低公倍式也不是唯一的,不過它們之間也都只差一個常數因式。
(3)H.C.F與L.C.M的求法:
1. H.C.F的求法:
A. 因式分解法:
將各個多項式分別因式分解,再取其中公因式相乘,即可得到H.C.F。
例如:f(x)=(x2-x+3)(x+4)(x-5)(x+1),g(x)=(x2-x+3)(2x-3)(x+6)(x-5)則f(x)與g(x)的最高公因式為(x2-x+3) (x-5)
B. 輾轉相除法:
設f(x),g(x)為二多項式,且g(x)¹0,則由除法定理可知:恰有兩個多項式q(x),r(x)滿足f(x)=g(x)×q(x)+r(x),其中r(x)=0或deg r(x)<deg g(x)。
原理:(f(x),g(x))=k×(g(x),r(x))。k¹0
C. 因式的性質:
若設d(x)|f(x),d(x)|g(x),則d(x)|m(x)×f(x)+n(x)×g(x)。
2. L.C.M的求法:
A. 因式分解法:
先將各多項式因式分解,再取出最低公倍式。
例如:f(x)=(x2-x+3)(x+4)(x-5)(x+1),g(x)=(x2-x+3)(2x-3)(x+6)(x-5)則f(x)與g(x)的最低公因式為(x2-x+3) (x-5)×(x+4)(x+1)(2x+3)(x+6)
B. 輾轉相除法:
利用輾轉相除法,求出f(x)與g(x)的H.C.F 為d(x),則f(x)與g(x)的L.C.M=。
原理:f(x)×g(x)=k×(f(x),g(x))×[f(x),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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