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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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月份研讀活動紀錄

(本頁會議內容由李杰穎整理紀錄,非發表人原始文章)

 

計畫名稱:簡帛資料文哲研讀會

時間:99918日下午2時∼630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勤大樓6樓專題討論室

主持人:林素英(臺師大國文系專任教授)

活動內容:

研讀總次序

研讀日期

(年月日)

主讀人

研讀內容

(書目章節或篇次)

討論議題

1

99.09.18

14001530

潘玉愛

(文藻外語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專案教師)

《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

《君人者何必安哉》之諫言模式

2

99.09.18

15301700

蘇建洲

(彰化師範大學副教授)

《上博五•弟子問》

《上博五•弟子問》研究

3

99.09.18

17001830

林素英

(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教授)

《郭店簡•六德》

《郭店簡•六德》

 

摘要紀錄:

第一場:潘玉愛老師       講題:〈君人者何必安哉〉之諫言模式

 

本篇竹書有甲、乙兩本,內容大致相同。整理者認為為臣者之所以勸諫國君是因其有違正道,過分荒淫無度;而其他學者則認為為臣者之所以勸諫,是因國君過分儉樸,忽略禮樂的功能。

根據整理者的看法,本篇所記載的內容當發生在楚昭王時,其證據有二:一是第九簡稱靈王為先君,二是第四簡「侯子三人」,楚靈王之後有三子者,當為楚昭王。簡文中之范乘即經歷楚國前後四朝之大夫范無宇,而簡文內容則為范無宇直言勸諫國君三違正道之事情。

但其他學者對簡文內容卻有不同的看法,根據潘玉愛老師的分類,共有以下三種不同的說法:一是從節欲的角度立說,如董珊、林文華、張崇禮等;一是從美玉與君王行為的關聯上立說,如劉信芳、田河等;一是僅願意先以進諫為宗旨立論,如李天虹。

潘老師將〈君人者何必安哉〉和傳世文獻《國語》、《戰國策》、《說苑》、《晏子春秋》之中君臣應答的文章相互對照,發現傳世文獻明顯標示君王的身分,而在此篇竹簡中楚王的身分卻未被明白指出,但是簡文之內容卻仍是儒家的君臣倫理觀,只是所凸顯的是范乘勸諫楚王的行為。

〈君人者何必安哉〉一文之勸諫模式是范乘主動求見楚王,並向楚王勸諫其「不聽鼓鐘之聲」、「宮妾以十百數,侯子三人,一人杜門而不出」、「君王隆其祭而不為其樂」三件事,文中只見范乘居於主動的位置,直抒己意的立論,而楚王居於被動地位,沒有回應。潘老師以為從諫說之方式理解文本,可以更清楚的了解文本中所發生的情境。

 

問題與討論:

林碧玲老師提問:「宮妾以十百數」之「數」,是否讀為三聲較恰當?第二部分所列出之各家說法你認為哪一種說法比較好?

潘玉愛老師回答:文章前半部所列舉的是整理者和其他學者的看法,而文章後半部是嘗試則從諫說的方式來理解文本,希望可以更清楚的了解文本當下的情境。為了不使整理者及其他學者的看法過於分歧,而影響了第三部份的論述,因此希望透過傳世文獻中君臣應答的相關文章來和〈君人者何必安哉〉相互比較,來思考其文本意義。

林素英老師:「宮妾以十百數」之「數」,讀為第三聲應該是較恰當的。

 

蘇建洲老師提問:董珊並不反對節欲,只是反對過分節儉。

潘玉愛老師回答:董珊主張有適度的娛樂,此處應改為從欲望的角度考慮較好,而非節欲,有機會會修正。

 

林義正老師建議:文稿有錯字。應加入自己所認為較好的解釋,如果可以的話加入翻譯,能更深入了解文獻的背景。

潘玉愛老師回答:謝謝林老師建議,我會再做改進。

 

第二場:蘇建洲老師      講題:《上博五.弟子問》研究

 

一、蘇建洲老師的釋文:

《弟子問》釋文(未定稿)

子曰:「脠(延)陵季子,其天民也乎?生而不因其俗。吳人生七年?2而毄(墼-裼)(散-袒)俌?(文?)乎其膺,脠(延)陵季=(季子)矯而弗受。脠(延)陵季子,其天民也乎?」子贛……1

 

……子曰:「吾聞父母之喪,7食肉如飯土,飲酒如(啜水),信乎?」子贛(曰):「莫親乎父母,死不顧,生何言乎?其信也。」子8

 

……□者,可略而告也。」子曰:「小子來,聽余言。登年不恆至,耇老不復壯。賢者急5就人,不曲防以去人。」子曰:「君子無所不足,無所有餘,蓋……13

 

……[又(有)夫行]也,求爲之言。又(有)夫言也,求爲之行。言行相近,然後君子。子12曰:「回!來,吾告汝其(組?)(者?絕?)乎?雖多聞而不友賢,其15

 

……焉。子曰:「貧賤而不約者,吾見之矣;富貴而不驕者,吾聞而[未之見也]6

……士,吾見之矣;事而弗受者,吾聞而未之見也。」子曰:「人而下臨,猶上臨也。……9

 

……從,吾子皆能有待乎?君子道朝,然則夫二三子者,14

……汝弗知也乎?由!夫以衆犯難,以親受祿;勞以成事,(色?或印?)以官;士治以力則俎(沮?),以10……弗王,善矣!夫焉能王人?由!」子過曹,顏17淵馭。至老丘,有一人植其耨而歌焉。子據乎軾而……20

 

……□風也,亂節而哀聲。曹之喪,其必此乎?回!」子嘆曰:「烏(於)!莫我知也夫!」子遊曰:「有地之謂也乎?」子曰:「偃,4

 

……(?)也,此之謂仁。」宰我問君子。曰:「予,汝能愼始與終,斯善矣。爲君子乎?11汝焉能也。」24

……□焉終。子曰:「寡聞則孤(或固),寡見則肆(?)。多聞則惑,多見則【殆】……16

 

……者,皆可以爲諸侯相矣。東南西北,不□……18

 

長。蘧伯玉侍乎子,淳淳如也其聽。子路往乎子,咢咢如也如鬥。……19

 

吾未見華而信者,未見善事人而貞者。今之殜(世),□……21

 

……子聞之,曰:「賜不吾知也。夙興夜寐,以求聞22

 

……□□之又(有)。子曰:「賴乎其下,不折其枝。食其實[者,不毀其器。]……23

 

……曰:巧言令色,未可謂仁也。□者丌(其)言□而不可【附簡】

 

二、問題與討論:

林碧玲老師提問:重新編連和排列簡序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蘇建洲老師回答:在竹簡剛出土的時候,整理者通常根據竹簡的長度、契口和文字的形體這兩個要素來判斷這些竹簡是否屬於同一個篇章。因此,在重新編聯和排列簡序的時候也需要注意這兩個問題。判斷契口是否相符的方法,是直接用尺來量每一支竹簡上用來固定竹簡的邊繩刻痕長度是否相符,若是相符,則可以判斷屬於同一篇章。除此之外文字形體是否一致,也是必須考慮的問題,但由於上博簡中抄手一人抄寫數篇的情形十分普遍,往往很多篇章都因由同一位抄手抄寫而有相同的文字形體,因此簡長、契口是否相符往往是判斷的關鍵所在。

 

林碧玲老師提問:簡12「言行相近」有學者解釋為「言行相得」是否可行?簡11和附簡皆提到仁,是否可以編連?簡23之「賴」字當如何解釋?

蘇建洲老師回答:從字形上看此字應為「近」。其次,如果單由句型來看,一為「未可謂仁也」(附簡),一為「此之謂仁」(簡11)確實可以編聯在一起。但是如整理者所說:「初步整理時,原與《弟子問》諸簡同置,然切口位置未確,惟簡文內容則甚為重要,且深具研究價值,姑附諸篇末,歸屬問題,將有待他日再行論定。」(267頁)其實除了契口位置,字體也有所差距,如「胃」、「仁」等字皆不同,所以附簡還是獨立為好。第三,簡23的內容亦見于《語叢四》簡1617:「利木陰者,不折其枝」,白於藍先生據此將「賴」訓為「利」,可信。

 

林碧玲老師提問:「死不顧,生可言乎?」該如何翻譯?

蘇建洲老師回答:請林素英老師代為回答。

林素英老師回答:此句話若是直接翻譯則看似不通順,而很難理解背後的意義,但可以用孟子中「養生送死」的觀念來解釋。孟子說:「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強調在父母活著的時候,固然是要努力盡到為人子女應盡的孝道,盡心侍奉父母,不過還有比「養生」更重要的大事,那就是等到父母過世的時候,要依照應有的禮節為父母辦理身後之事。倘若為人子女者在父母不去世之時,還能遵照禮儀為父母克盡孝道,那麼在父母活著的時候必定能夠先意承志,盡心盡力奉養父母。

 

林義正老師提問:「聖」如何能解釋為「聽」?

蘇建洲老師回答:在訓詁學上,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兩個字可以互相通假,這時候通假字和本字之間便可以互相借用。「聖」和「聽」兩個字具有聲音相近的關係,因此可以互相訓釋。通假是訓詁學上一種普遍使用的方法,並非一種臆測,在解釋出土文獻上藉由釐清本字和通假字之間的關係,可以清楚的明白簡文所要表達的意義。聲音相同或相近是形成通假的必要條件,同時還要參照同時期的文獻尋找是否確有通假的例證,才可以相互訓釋,而並非無限上綱地進行通假。

 

 

第三場:林素英老師    講題:〈六德〉釋文新編

參考周鳳五、林素清,陳偉,丁原植,龐樸,廖名春,涂宗流、劉祖信,顏士鉉,李零,劉釗等人之編聯情形,將全篇重整後,仍然將〈六德〉全篇分為九個部分:

 

(一)第一部分﹝簡6~﹝簡47~﹝簡7

主旨:點出全篇主題。

內容:指出君子如果想要追求人道,則必須由六位、任六職、裕六德。若能行其道,則小者能治其身,大者以治人民。

釋文:簡文補字方面,主要根據廖名春的說法,在簡6和簡47之間補入【必由六位,以任六職,以裕六德也。夫六(簡6)位、六職、六德、大者,以安】,此處「裕」有擴充之義。除此,在簡47之後和簡7之前,亦補入【之,安民、修身,求之可得也。不】。但也有學者不主張在簡文當中補入太多文字,主要的原因是無法確定簡文原本是否有這層意思。

 

(二)第二部份﹝簡7後﹞~﹝簡10~1~﹝簡1前﹞

主旨:第二部份提出夫婦、父子、君臣等三組相對關係。

內容:自有生民以來,有夫婦所以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因此以夫、婦;父、子;君、臣為六位,而其中夫為率人者,婦為從人者;父為教者,子為學者;君為使人者,臣為事人者。而如果不能夠奉行夫婦、父子、君臣的人道,即使是堯也不能夠得天下。

 

(三)第三部份﹝簡1後﹞~﹝簡5前﹞

主旨:第三部分進一步解釋六德為何。

內容:進一步解釋聖、智、仁、義、忠、信為六德。作禮樂、制刑法,以此教民使之有所歸向,除了聖智者沒有人能夠做到。使父子有親,使大臣之間和諧相處,平息四方鄰國的紛爭,除了仁義者沒有人能夠做到。聚人民、任土地,使人民養生送死皆不匱乏,除了忠信者沒有誰能夠做到。

釋文:簡3中「教此民尔」之「民尔」,根據陳偉之說解釋為「民黎」,即黎民百姓之義。簡5「生死之甬」其義為要使百姓養生送死皆無遺憾。

 

(四)第四部份﹝簡5後﹞~﹝補殘簡24~﹝簡11~﹝簡48

主旨:第四部分則由男女有別演繹到夫婦有義,由此確立人倫關係。

內容:夫婦是五倫的基礎,有夫婦然後有父子,其餘人倫關係皆因此而確立,因此必須端正夫婦之職分,而若要使夫婦能各行其職、和諧相處,則首先要使男女有別,使男女都能就其社會分工之不同而各有歸向。

釋文:在簡5後補入【裕六德也。人有裕六德者】。簡5「君子不卡如道」,「卡」即辨,有分別之義。

 

(五)第五部份﹝簡12~﹝簡24前﹞~﹝簡24後﹞~﹝簡26前﹞

主旨:第五部分對聖、智、仁、義、忠、信等六德作細部說明。

內容:六德是六位擔任六職所表現出來的六種德性。為人君者以義為其德,必須以材任事,根據每人的能力給予俸祿,使之養生送死皆無憾。為人臣者以忠為德,即使君臣之間並無血緣關係,但因為君能以義使臣,故為人臣者須不畏艱難報效君王,即使為害性命也在所不惜。為人夫者以智為德,知可為、知不可為、知可行、知不可行,因能以智率人而受到讚賞。為人婦者以信為德,能夠終身不改其操守,丈夫死後仍能不變其志。為人父者以聖為德,要能對子女進行養育和教誨,而為人子者以仁為德,以親親為上。若能使六者各行其道,則獄訟不起。孔子即非常注重有關獄訟的問題,曾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認為使獄訟不起,是施政者極重要的工作。

 

(六)第六部份﹝簡26後﹞~﹝簡33前﹞

主旨:第六部分則運用喪服制度來解釋人倫關係的親疏遠近。

內容:仁,內也;義,外也;而禮樂是貫通內外天道的方法。以父、子、夫為內,君、臣、婦為外。就喪服制度而言,為父絕君而不為君絕父,為昆弟絕妻而不為妻絕昆弟,為宗族(殺、離、麗)朋友而不為朋友(殺、離、麗)宗族,門內之治恩弇義,門外之治義斬恩,以血緣關係為判斷親屬之間親疏遠近的標準。以服制度中最複雜的「兼服」狀況,來解釋人倫關係之親疏遠近。由於「兼服」必須同時考慮親親與尊尊最重要的服喪原則,從「絕」與「繼」交錯進行的服喪狀況下,說明儒家講求親親與尊尊應該兼備的人倫關係。

 

(七)第七部份﹝簡33後﹞~﹝簡38前﹞

主旨:第七部分則言若能使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行其職,則人倫和諧,獄訟不起;倘若不然,則形成夫不夫、婦不婦、父不父、子不子、君不君、臣不臣之負面狀況。

內容:首先點出男女辨生、父子親生、君臣義生,強調男女有別、父子有親、君臣有義,更進一步點出父聖、子仁、君義、臣忠、夫智、婦信等六位在六職上所應具備的德行。接著說明父子、君臣、夫婦這三組相對的人倫關係間,其所應具有的德行具有聖生仁,義使忠,智率信的關係。若能使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行其職,則獄訟不起。反之,若夫不夫、婦不婦、父不父、子不子、君不君、臣不臣,則一切昏聵之事皆由此而生。

 

(八)第八部份﹝簡38後﹞~﹝簡44前﹞

主旨:第八部分強調君子要能知其本,要能守其壹,強調孝悌是一切的根本。

內容:孝悌為一切德性之根本,是故先王教民以孝悌為始,強調君子要能知其本,守其壹,論語中亦有:「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的說法,可和此處以孝悌為一切德行之根本的說法互相參照。男女不辨會導致父子不親,父子不親,君臣之間也很難以義相待。因此君子必須明白人倫的重要性,然後可以上通天道下理其情,可以斷獄訟,可以此教化人民。

 

(九)第九部份﹝簡44後﹞~﹝簡46

主旨:第九部分總結全篇。

內容:男女有別、父子有親、君臣有義是君子立身處世之三大原則,由六職所處之六位若能符合其相應的德行,則能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六者各行其道,因此強調六德是君子從生到死皆要努力實踐的目標。

 

至於最末簡,則因其內容與〈六德〉中所討論之內容較無直接關係,故未將其納入與其他簡文一起編連。根據整理者的說法,因不知此簡當屬何篇,因此暫附於篇末,有學者認為此簡與〈尊德義〉一篇有關。

 

另外,關於〈六德〉一篇之命名,學者間有不同的看法。李零以為這篇是講儒家以道德倫常的標準來講選賢任能之道,主要在討論六位,以及與六位相配的六職、六德,因此此篇的篇名應改為〈六位〉較為合適。廖名春則以為,如果從內容上考慮,也可以將篇名改為〈求人道〉。不過,若以全文之內容與主旨而言,以「六位」為名,無法指出「六位」發展的重點何在,將其命名為〈六德〉,正好可以點出「所求」的「人道」核心議題,十分明確而恰當。

 

問題與討論:

林碧玲老師提問:簡文中談論到六德、六位時有關「多」的體例並不相同。

林素英老師回答:六德當中對於六德、六位中有關「多」的描述,在句法形式和結構上多有不同。如「……謂之君,以義使人多。義者,君德也。」、「……謂之臣,以忠事人多。忠者,臣德也。」、「……謂之夫,以智率人多。智也者,夫德也。」、「……謂之婦,以信從人多也。信也者,婦德也。」、「……謂之聖,聖也者,父德也。」、「……謂之義……謂之孝……謂之仁。仁者,子德也。」前四者的句法形式十分整齊,而後面兩種較為不同,關於六德的體例,已有學者在文章中詳細的說明,沈培也先後有專文詳細說明,有興趣者可以取來參考。

 

佐藤將之老師提問:〈成之聞之〉、〈尊德義〉、〈性自命出〉、〈六德〉這幾篇的思想有何不同?〈六德〉中以孝為子德,又以孝為達成六德的核心方法,是什麼原因?

林素英老師回答:郭店簡中這四篇的思想,彼此的關係非常密切,因此陳偉即將此篇的內容重新排列組合。當然,在上博一公怖後,由於〈性自命出〉與〈性情論〉之同時出現在戰國簡文當中,雖然排序有些差異,然而彼此之內容幾乎重同,說明郭店簡中的〈性自命出〉無法與其它三篇一起重作打散揉合之事。雖然有學者建議陳偉先生不妨嘗試將〈成之聞之〉、〈尊德義〉與〈六德〉三篇重新打散揉合且再行分章,不過也有學者認為該三篇存在明顯的差異情況,並不宜作大幅度的「跨篇」重新編聯。此三篇中,〈六德〉和〈成之聞之〉兩篇之關係尤其密切,前者側重宗族倫理,因此六位之排序以夫婦開始,後者則偏重施政倫理,因此以君臣開始。正因為〈六德〉旨在論述宗族倫理,故而第八部份即提出「以孝為本」的重要概念,且要求努力貫徹實踐。

 

與會人員: 

活動照片:

1、潘玉愛老師導讀

2、蘇建洲老師導讀

3、林素英老師導讀

4、參與研讀會之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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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2010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