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5月份研讀活動紀錄

 

(本頁會議內容為 許淑婷 整理紀錄,非發表人原始文章)

 

時間:9958日(六)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勤大樓6樓專題討論室

主辦單位:簡帛資料文哲研讀會

合辦單位:教育部補助華梵大學「98學年度人文暨藝術設計類研究室中國經典詮釋研究室」(主持人:中國文學系林碧玲老師)

活動內容:

 

研讀總次序

時間

主讀人

研讀內容

(書目章節或篇次)

討論議題

13

99.05.08

下午2:00~4:00

謝君直

(南華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性自命出〉、〈性情論〉

郭店簡〈性自命出〉與上博簡〈性情論〉異文比對及其相關哲學問題

14

99.05.08

下午4:00~6:00

林碧玲

(華梵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

〈季康子問於孔子〉

上博楚簡〈季康子問於孔子〉中的「仁之以德」與言行觀,及其與《論語》、《中庸》 、《禮記》等傳世文獻的相關義理論

 

 

摘要紀錄:

 

第一場:謝君直老師

題目:郭店簡〈性自命出〉與上博簡〈性情論〉異文對比及其相關哲學問題

 

本講題是藉由比對〈性自命出〉與〈性情論〉的異文部分,探究兩篇簡文在相仿的文句上,同位置的單字卻隸定為可通用的不同字,對於簡文的文意理解是否會造成思想解讀上的歧異。

 

一、異文比較

 

1.郭店:「心亡奠(定)志」;上博:「心亡正(定)志」。

「定」字之使用未直接反映這是一個價值性的詞語,只就客觀的心之活動面向來談;「正」字的使用則有傾向價值性的揀擇,也說明心的活動可以有偏向。這是否可以表示雖然解讀上可視為通同字的兩個字之使用,對於討論「心性論」會產生微妙的差異?

 

2.郭店、上博:「知義者能內(入)之。」丁原植:《楚簡儒家性情說研究》釋讀為「納之」。關於「入」與「納」二字的使用涉及到被動、主動的情況,探討人對於價值選擇是否有主動性;而且對於道德性的展現方向以及「義」之作用,在用字不同的時候,詮釋的方向也不同。因此這二字的釋讀,似乎會影響詮釋「道德如何建立」此問題的方向。

 

3.郭店:「所好所惡」;上博「所好惡」。

濮茅左認為上博簡的「所好惡」無須再補一個「所」字,而與郭店簡版本相同。「所」是指事代詞,會影響所稱代的對象。「所好所惡」或「所好惡」所針對的目標「物」,可能如孟子所認為的「物」之存在(「物交物則引之」」,在經驗上說明事實行為上有不得不面對而被影響者,但在價值上是否也會被影響,則需待討論。

 

4.郭店:「或交之」;上博:「或恔之」。

裘錫圭討論上博簡該字就字型辨認應釋為「恔」,但沒有足夠證據,並且曾討論過釋為「實」或「節」的可能性。

郭店:「或出之」;上博:「或絀[]」。

「出」與「絀」這兩個字的使用,對「性」的活動之詮釋會有所差別。在這段簡文(郭店910簡;上博45簡)裡可看出,似乎在當時以「性」來討論人的存在、價值意義等問題的論述已很豐富。至於言「性」的活動以及心性論、人性論,會根據釋字不同而有不同的詮釋。

 

5.郭店:「凡道,心術為主」:上博:「[群物之道也。凡道,心術]為主」。(上博簡有缺字,據郭店簡版本補)

這段文句提及傳世的先秦文獻所使用的「心術」一詞。因為上博簡版本有殘缺,李零根據竹簡的空缺大小,推斷上博簡版本只需補上「心」一字,不必如郭店簡版本補上「心術」二字。然而「心」與「心術」二詞實則不同,這也會導致文獻解讀以及詮釋的方向、結果不同。

上博簡版本的補字是根據殘缺部份的大小來推測可能補多少字。然而不可忽略古代的文獻傳抄未必全然本本皆同,有可能無心錯漏字,也有可能確實有意為之。但若僅是強調版本形式上的格式,而忽略文獻所呈現出來的背後意義,可能造成解讀上的疏誤。此簡有無「術」字,在詮釋上差別上大。據簡文來看,或許上博簡版本不必補上「也」字,而是將此空位補上「術」字;然而竹簡闕漏該如何補字,在研究方法上尚須討論。

 

6.郭店:「體其義而節度之」;上博:「體其義而節文之」。

「節度」與「節文」的區別在於,文獻上的「聖人」典範有以詩書禮樂做為教化的手段或方向,繼而從中產生「文」、「度」之討論。使用的字詞可能會反應詩書傳授等規範以及教化作用的範圍與程度。

 

7.郭店:「凡學者求其心為難」;上博:「凡教者求其心有偽者」。

「學」與「教」在古文字形上是可相通的,後世則演變成表示立場相異的字。但在《禮記.學記》裡卻有提到教者與學者這二種看來相異的身分,是可以同時存在於同一主體上的,似乎可以由此理解簡文。

 

8.郭店:「身欲静而毋(言欠)……」括號內字為「羨」;上博:「凡身欲靜而毋動……」。

兩種版本在此段的異文情形很明顯,上博簡的內容比較少,此種闕漏不似抄手抄漏文句,應該是因為抄寫的版本與郭店所根據的版本不同所致,而不同的版本所反映出的,可能是整理者有其寫作或編纂的個別意圖。

 

二、哲學問題

 

(一)心性論

 

1.兩篇竹書的年代反映出當時似乎已以心性問題為討論的「主流」之一。就儒學思想的發展脈絡來看,在戰國時期,孟子一系的思想似乎是不能反映當時的主要思潮。孟學被高度強調,是至宋代才被理學家開發、討論的;而荀子一系的思想,若由漢代的思潮來逆推,才是戰國時期主流。由《孟子.告子上》所記載公都子言告子言論的內容來看,當時對「人之所以為人」做下界說的不僅孟子,尚有許多種說法。孟子以為用「善」來詮釋人性論,是符合孔子之意的。(較晚的荀子則以「偽」來言人性論)而人性論不只這兩種說法,〈性自命出〉等篇的出土,被視為可充作先秦人性論其他面向的討論依據。

〈性自命出〉與〈性情論〉中的「好惡,性也。所好所惡,物也。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勢也。」據季旭昇之見解,認為「勢」作為「藝」。若然,則此句強調的是「功能性」,可能加強或減弱了「性」有無價值觀取向的疑問。

若以荀子的〈性惡〉篇來看,會發現其中的價值觀是著力在人道而非天道,文中則有「順是」一詞,因此荀子不是藉由「惡之根源」來談「性」的價值問題,亦即他不討論「惡」的本體性問題。由於「順是」是使得惡之行為產生的原因,因此引伸出需以教化方式導正(如施以禮樂),進而改變人之道德的表現。荀子重視人道,但〈性自命出〉卻提及天道,使得天道連接人性是有可能成立的;也因此「告子→〈性自命出〉→荀子」這種演變可能缺乏理論上的依據。

 

2.孟子「即心言性」的關鍵點是「心」。然而「心術」一詞的觀念,在不同文獻所呈現出的哲學意義有所不同。如《管子.心術上》的說法,即被認為是黃老之學的展現。《莊子.天道》提及心術,劉笑敢認為此篇文章是莊子後學偏向黃老學派者所做,其意可能偏向主政者無為而治的心境涵養來說。《荀子.解蔽》提及心術是涉及到聖人「知」的問題,認為非是由「心」來討論價值如何呈現,因為荀子以為「心」是客觀活動,本身不具意義(「心」是認知主體,而非道德主體),故強調的是「知」的作用。《禮記.樂記》則是強調音樂、正聲是否具備道德性以及教化的功能,心術指的是心的活動作用,與荀子的說法接近。由上述的例子來看〈性自命出〉的「心、性、情」價值建立的問題,討論「性」的本身是否具有價值意涵?在此可知,肯定有價值論述的可能性,而且是傾向性善說,與荀子的性論方向不同,但又不若《中庸》有明顯連接「天」、尋找價值根源的表述,簡文沒有明確提及。

 

(二)、天道觀

 

〈性自命出〉的天道觀是「哲學史式」的,無法由文獻上看出簡文與傳世文獻的承接或明確關聯性。天道觀的討論並非晚出的問題,《論語》中已有將天道觀視為一個問題,但卻沒有記載下來。(「夫子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中庸〉、《易傳》則是因為道統的提倡而在年代上被提前,若以哲學史來看,這兩篇提及「天道」的文章之時代不會太早。儒家的天道觀所探討的是「人」與「天」之間有所聯繫的價值問題,同時也不僅討論「人我」,尚有「物我」的天人關係問題。〈性自命出〉的「天道」是「本性」上的探討,更多則著墨在討論「人道」。

 

三、問題與討論:

 

■郭靜云老師認為,這兩篇簡文是相似而非相同,兩相對照釋讀本來就有一些問題存在。她提出幾個問題:

1.「正」、「定」二字在古文字字形上寫法本來就沒有不同。

2.「入」、「納」:因為文句中有「出之」,整段應該有互文現象,故釋為「入」即可。

3.「心術」一節在竹簡上已是闕文,而補字本來就會存在爭議,不能認為應該去掉何字、補上何字才是正確。

4.教、學二字應該要看竹簡原文,可見是相同字形,應該沒有討論空間才是。

5.孟子與荀子皆比〈性自命出〉一文時代晚,一般皆言其思想脈絡可能和子思子有關。但有學者將傳世文獻中被認為是子思子的文章之思想,與郭店簡做對照,發現還是有思想上的不同,所以是否可以認定〈性自命出〉就是子思學派的作品,仍需保留。

6.荀子的天道觀並非簡單的論述,他沒有將天道觀問題單純化。

最後,以兩篇簡文做版本及異文對照,想要藉此直接討論人性、天道觀的問題,應該是不太可能的,因為其中牽扯的問題很複雜。而且研究簡帛文獻應該要從原文、竹簡圖版入手。

 

■林碧玲老師認為,方才討論時所引用季旭昇老師釋讀的「所善所不善,藝也」,所指的「善」是技能、技術,而非道德價值上的,而「善不善,性也」則是指天賦。又,兩篇簡文的對照比較,可見雖然有相似句子,但在各自簡文內的簡序是不對應的,這種編序上的不同是否會影響解讀的不同。

 

■謝君直老師回應,簡序上的編聯一定會影響解讀的方向,並提出李零於校讀過程中提示,可以找「凡」字來區別每段的起首,再者,簡文其實有一些墨丁符號,可以幫助辨認斷句以及簡序如何編連。

 

 

 

第二場:林碧玲老師

題目:仁之以德與言行——上博楚簡〈季康子問於孔子〉釋義四則

 

本講題是立足於前幾次有關於〈季康子問於孔子〉的研讀活動成果,針對簡文中幾個重點進行更為深入的分析。

 

一、簡文的幾個重點探討

 

1.「仁之以德」的分析

「仁之以德」即是「仁民以德」、「愛民以德」,亦即「以德愛民」、「用德愛民」。《孟子》:「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趙岐注:「物謂凡物可以養人者也,當愛育之。」孫奭疏:「君子於凡物也,但當愛育之……於民也當仁愛之」,以「仁愛」與「愛育」區分「臨民之仁」與「待物之愛」。仁民為愛民,愛物則為惜物。「仁之以德」釋為「愛之以德」,「之」所指的即是君子為政最為關心的「民」。如《論語》:「為政以德」、「道之以德」等,皆可與待「民」做連結。愛人、愛民即是「脩己以安百姓」之德治的君子大務。

 

2.「執民之中」的分析

「執民之中」是「仁之以德」客觀實踐的普遍性原則,但在傳世文獻中罕見。一般言「執中」,未見言「執民之中」。實則,由《論語》和〈中庸〉所提及的德治思想,強調在位者修身成德,以德化民成俗。因此要解釋「執民之中」應回歸君子修身成德的脈絡中。「執中」由「允執其中」而來,在詮釋傳統上已釋為「信執其中」,然而仍無法完全解釋「執民之中」。癥結點在於「中」做何解?若將「允執其中」的「中」據朱熹所解的「道心」、「性命之正」來看,便具備「天命之謂性」的「本性」義。故「執民之中」即「秉持人們至正無偏的本性」之意。

 

3.玉其言而展其行的分析

「玉其言而展其行」是「仁之以德」的修德要端。在此以「玉」、「展」分別作為君子的「言」、「行」之修德標準,也是理解此句的關鍵。儒家對於君子之「言」認為不僅是日常生活的表達,更具有「德教」的意義及「語用」效應,同時也反映君子對於自身名位所應承擔責任的自覺。「玉其言」即是惕勵君子自覺其言的特殊性。

以「玉」比喻君子「德教語用」的實踐,可能源於以玉比喻君子之德的傳統。如《詩經.秦風.小戎》:「言念君子,溫其如玉」;《禮記.聘義》提及「君子比德於玉」的玉之十德等。以「玉其言」根據「比德於玉」的理路,「言」為動詞,「其」為助詞無義,「玉」為副詞義為「比玉」,可讀為「含德如玉地謹慎說話」。「展其行」的「展」據通說釋為「展」,並依《爾雅.釋詁上》訓為「誠、信」,讀為「誠信地去做」。「而」則做有前後因仍義的承接連詞解,強調「展其行」而非「慎其行」,整句讀為「含德如玉地謹慎說話,並且誠信地去做」。

「仁之以德」的政治思想著重在君子「玉其言而展其行」的修身實踐,有幾層意義:第一層義,君子言行攸關人民生活福祉,故應當謹言信行。第二層義,君子的言行代表了「價值取向」,對人民的價值觀形成引導與規範的作用,故君子所言所行具有為人民樹立價值標準的意義,因此要考慮教化效應,避免扭曲敗壞,使人民無所適從。第三層義,君子一定要「言行相顧」。

 

4.「凡失勿詹」的分析

「詹」之字形有讀為「危」,季旭昇讀為「詹」,取「安」之意。在此或可以《莊子.齊物論》:「小言詹詹」來解,意即「言辯不休」,因此可語譯為「凡是有了過錯,不要多言巧辯」。此解亦較貼切「玉其言而展其行」的修德要求。

 

5.結論

仁之以德:愛民以德,用德行仁愛百姓。

執民之中:秉持人們至正無偏的本性。

玉其言而展其行:含德如玉地謹慎說話,並且誠信地去做。

凡失勿詹:凡是有了過錯,不要多言巧辯。

 

二、問題與討論

 

■郭靜云老師提出幾個問題:

1.在方法上是否應該以出土文獻為主,傳世文獻為輔來進行研究較好?

2.除了「愛」,「育」的意義也很重要,應該重視。

3.「仁之以德「的重點應該是「德」,如何表達「德」就是以「玉其言而展其行」等來表示。

4.「玉」、「展」之間應有聯繫。「玉」若是內在,「展」即是外在,而如何涵養與表現則與教育有關。

5.文中引用的〈緇衣〉有「慎爾出話」,「慎」字在楚簡本是沒有的(此句不見於簡本),在此應該作為「誓」來解讀。

林碧玲老師回應:

1.「玉」、「展」若是針對同一個對象來說,則區分內在、外在來講也是可行,但此句是分成「言」和「行」兩個方面來談,重點應該是「態度」的問題。

2.「仁之以德」確實應該要談「德」,然而在此有一段篇幅解釋「仁」是因為其他文獻或論文沒有去凸出「仁」的重要性,而較多討論「德」,故在此文中特別提到「仁」這一重要關鍵。

3.在方法論的運用上,本文有用到理校法,這是因為沒有可資借的傳世文獻,而學者說法又很多的時候,只能根據時代與性質相近的傳世文獻去通釋解讀。然而使用此法,必須很小心。

郭靜云老師又以為,文中引用《詩經》時,或可參考上博簡〈孔子詩論〉。

 

■林義正老師認為:在方法論上確實應該先由辨認字形著手,但該做到何種程度才能稱為「讀通」則無定見。此外,處理文獻、理解文獻也會隨著時代不同而產生不同的解讀,即使在同一時代都會出現不同的解讀了。

又,在解讀《論語》時需注意的是,例如「人」字不能跟「民」完全相混,有時候「人」是有特指意的,意為「人才」,故「人」、「民」不是在文中每處都可以相互替換。如果能在解讀上針對字義有更深入的細緻區別,應該可以得出更精緻的結論。先秦時期對於字義可能還有明顯區分,隨著時代而字義產生擴散現象或逐漸混用,所以再理解時仍要時刻把握,不可全都混同。

另外,「玉其言」應該可以解為「慎其言」,即「不輕易出口」之意,如《論語》「信近於玉」,如此言行應該取得一致性。

至於談到詮釋的幾個面向,一種是如郭靜云老師所言,應該以當時共同使用的字或文獻來詮釋,會比較有強度。另一種則是使用距離該時代最近的工具書,例如漢代在時間上距先秦較近,研究先秦時參考文獻應該以漢代的為優先,但即使如此,漢代人也會產生誤讀的情形。進行義理詮釋時也不可隨意更改字義,或者有先入為主概念的「以己意解經」。

林碧玲老師回應:

1.會針對「人」、「民」此類應該更細緻區分的字詞使用進行補充梳理。

2.雖然林義正老師贊同可以放下既有的知識體系,直接處理文獻,不要囿於已知的知識架構而產生盲點,但應該還是要有一定的檢證方法才能確保詮釋時不是毫無根由的天馬行空。

林義正老師補充:

1.「仁之以德」的「德」和「執民之中」的「中」這兩個字是關鍵,「中」可能和「民意」有關,可以試著再由此入手;而「德」也是古代政治上的概念,不能用現代的「道德」(morality)來看待或討論,這是截然不同的。

2.詮釋文獻時必須先讀原典,然而解讀原典,並不是要對原始文獻的經驗復活,而是要獲得進行詮釋的種種可能與啟示。

 


當日參與研讀活動之師生:

 

 


 

活動照片:

 

 

↑林素英老師介紹主講老師

 

 

↑第一場主讀:謝君直老師

 

 

↑參與研讀活動之師生

 

 

↑第二場主讀:林碧玲老師

 

↑林碧玲老師主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