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教系實驗室災害緊急應變計畫
衛教103 499050238 程欐君
一、基本資料:
(一)機關名稱: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所。
(二)機關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誠大樓五樓。
(三)建築物:本校目前計有行政大樓、誠正勤樸大樓、教育大樓、圖書館、科技學院大樓、進修推廣部大樓等,列入安全衛生管理。
(四)管理組織:本校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設立環安室,為本校一級單位,並列入本校組織規程,為本校環保與安全衛生業務之管理單位。現有工作人員二人,包括主任及技士各一名。本校依規定成立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為本校環保與安全衛生業務之諮詢單位。
(五)管理制度:本校依據相關法令規章之規定,制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實驗室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相關管理規章。
二、現行危害物之管制措施:
(一)定期實施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用量調查,並據以向台中市及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申請低於最低管制限量之運作核可。實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運作紀錄月報表之彙整工作,並於每年向環保主管機關申報等運作管理事項。
(二)要求各單位依法規規定及工作守則之內容,加強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之張貼,標籤可向試劑原購廠商索取,或可利用本室分發之標籤製作程式,自行製作。本室整理查詢與製作之方式,置於本室網頁中,供各單位查詢使用。
(三)目前已由合法處理廠商處理本校有機溶劑廢液,要求各單位妥善貯存。本校並計畫於短期內規劃集中貯存之場所。有機溶劑廢液貯存分類方式,於網頁公佈廢液分類原則。
三、緊急應變系統
(一)緊急應變組織系統編組表
應變單位 |
負責人 |
執掌 |
緊急應變決策小組 |
召集人:校長 副召集人:副校長 |
1.負責指揮應變處置 2.宣佈及解除警戒狀況 |
災害防救中心 |
總指揮:總務長 副總指揮:總教官 |
1.災情蒐集 2.災情彙報 3.掌控現場 4.救援器材調度 5.對相對機關聯絡及狀況報告 |
諮詢組 |
環安室主任 事故單位主管 |
1.事故確認 2.提供事故控制專業諮詢 |
通報組 |
主任秘書 環安室主任 |
1.傳播媒體接待 2.蒐集資料與彙集 3.發佈媒體新聞 4.協助聯絡支援單位 |
搶救組 |
課外活動組 保全警衛 |
1.增援個人防護器材與裝備 2.補充滅火、搶救器材 3.協助器材搬運與搶救 |
疏散組 |
生活輔導組 保全警衛 事故單位主管 |
1.人員疏散與現場管制 2.校外支援單位引導 3.實施交通管制及道路淨空 |
救護組 |
健康中心 |
1.成立臨時救護站 2.傷患送醫 3.傷患健康狀況回報 |
防護組 |
事務組 環安室 |
1.現場水電管理支援 2.現場環境檢測、消防測災 3.現場危害物搜查及除污工作 |
(二)緊急應變組織系統圖 (二)緊急應變組織系統圖
(三)緊急應變流程圖 (四)緊急通報程序 1.緊急通報程序 (1)發現緊急狀況之人員應立即就近通知相關人員或告知系所單位辦公室災害現場之狀況。 (2)系所單位辦公室人員應告知各實驗場所之教職員工生緊急狀況,並依狀況研判是否通知相關之救援單位(總務處) (3)如因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污染運作場所周界外之環境或於運送過程中,發生突發事故而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實驗場所負責人應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至遲於一小時內,報知環安室(分機:3336)再轉報當地主管機關(台中市環保局第一課04-22291749)。 2.緊急通報內容 當意外發生進行通報時,通報人必須用簡短、有效的告知狀況、地點、需要協助事項;緊急通報內容為 (1)通報人單位、職稱及姓名。 (2)通報事故發生時間。 (3)事故發生地點。 (4)事故狀況描述。 (5)傷亡狀況報告。 (6)已實施或將實施之處置。 (7)可能需要之協助。 (8)其他。 3.緊急通報方式 (1)喊叫。 (2)電話。 (3)傳真。 (4)廣播。 (四)緊急應變器材 1.防護器材:防護衣、防護手套、安全帽、安全鞋、空氣呼吸器、洩漏處理桶、吸液棉、護目鏡、防毒面罩、緊急逃生面罩 2.滅火器材:滅火器、滅火毯 3.偵測器材:毒性氣體偵測器、可燃性氣體偵測器 4.緊急洗眼沖淋裝置 5.物質安全資料表 6.急救箱 7.廣播、通訊器材 (五)緊急疏散規劃: 下列事故發生時,單位主管或實驗室負責人即應立刻實施疏散: 災害類型 說明 毒性氣體外洩 1.實驗室毒性氣體外洩且已達相關危害濃度 2.短時間內無法有效控制可能繼續蔓延 3.考慮疏散無關人員 可燃性氣體大量外洩 1.實驗室可燃性氣體濃度可能達爆炸下限 2.考慮疏散無關人員 火災 1.實驗室火警無法立即控制且可能繼續蔓延 2.實驗室存有其他易燃設施或有爆炸之虞 3.考慮疏散無關人員 鄰近場所事故 1.鄰近場所有毒性氣體外洩 2.鄰近發生火警可能影響人員安全之時 3.除留守必要人員外,考慮疏散無關人員 (六)急救醫療設施與傷者送醫程序 由緊急救護組於事故現場對傷患實施必要之急救措施,以便搶救生命及減少傷害擴大,並應立即將傷患送往本校附設醫院急診部,實施急救及醫療。 (七)現場模擬演練計畫 1.化學品洩漏緊急應變程序 在實驗中發生意外時,操作人員必須立刻採取「自救」步驟並大聲請求支援,同時相關人員於接到「求援」通知時應立刻前往協助。 (1)洩漏緊急應變:當化學物質發生洩漏、外溢時應採取適當安全應變 a.緊急應變人員的防護裝備 b.用來中和吸收或控制外洩繼續擴大的物質。 c.其他特殊的安全步驟如:人員必須立在上風處,或僅可使用高效能過濾濾材之移除設備等。因在洩漏或外溢緊狀況下,洩露之物質濃度通常很高,因此緊急應變人員的防護裝備須最為周密,除應配供壓式全面型的自攜式呼吸防護具;應以互助支援小組的方式進行處理或救援,避免單槍匹馬進行而喪生險境。 (2)處理洩漏的步驟大致分為 a.建立警戒線 除因應處理的人員外,任何人勿接近洩漏區,儘可能關閉或熄滅任何火源;請相關人員在上風位置保持安全距離待命。 b.辨認所看見 包括地點在那裡;所看見的情況如走火或煙霧,泡沫,有沒有什麼味道。並找找看是否有提供危害特性之標籤或告示牌或任何可以識別的資料,例如MSDS或運送聯單等 c.阻隔外洩源 迅速以常識判斷如要關閉幫浦和相關閥門,必要時關閉系統並停車等 d.評估現況 外洩量及目前之外洩速率 對現場員工、設備和環境的危害性 損害情況,是否可以修補 是否可以移往其他容器或儲槽內 外洩地點之環境情況,外洩物之擴散情況 是否有可能引發爆炸或火災 雨水和風對外洩的可能影響 e.因應:採用各種適當的因應方法 監測 保護(人員、設備、環境) 控制和截流 回收 覆蓋 蒸發 稀釋 處理(例如中和或降低危害性)。 (3)取出實驗場所貯放、使用化學品資料。 (4)通知實驗場所負責人(指導教授)、相關單位人員協助緊急處理。 (5)如有人員受傷儘速移開現場,由接受過急救訓練人員陪同視需要施行急救。 (6)在出事現場設置警示裝置。 (7)疏散室內人員接近意外現場。 (8)如果需要開始實施清理步驟。 2.火災應變 本校各場所之研究室或實驗室如發生火災意外時,通知該室負責人到場處理,並應採取下列步驟 (1)關閉總電源及瓦斯,並儘速移開周圍之易燃物。 (2)通知現場人員疏散。 (3)確認火災種類,選擇實驗室內適當滅火器滅火。 (4)如火勢持續擴大,應立即打119通知消防隊支援協助滅火。 (5)若引起爆炸,則因爆風、飛散物的破壞,可能導致第二次事故或繼續爆炸之危險,故應儘速撤離 (6)消防火災,人人有責,一旦發生火災,千萬不可驚慌,鎮靜應變,按下述方法撲滅之 a.立刻熄滅本生燈等火焰,並關閉總開關。 b.將易燃性物質儘量搬離火源。 c.如果著火局面不大,先用防火砂、防火氈或濕布將之撲熄,千萬莫採用吹氣或用水或使用不當的滅火器來滅火,以避免容器倒下漫延火勢。 d.有機溶劑或油類著火時不能用水來滅火。宜使用BC或ABC乾粉滅火器。 e.鈉著火時不可投擲液態四氯化碳滅火彈來滅火。可採用石墨粉撲熄之。 f.衣類著火時立即脫下引火衣服或躺在地板上滾轉以行滅火,或由附近的同學用防火氈或以實驗衣裹覆著火人來滅火。 g.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情況告急時,立即撥電話119報警。 h.平時應確知滅火器的放置地點,以及滅火器的種類及使用方法。 四、緊急應變計畫之修正程序 本緊急應變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