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原子影片摘要  
回首頁

 

 

 

 

 

 

 

 

 

 

 

       

(一)、

檢驗的意義:依照買賣雙方約定的檢驗方法,以試驗,分析,測定樣品所規定之品質特性。檢驗後與標準值比較以決定允收與否。

(二)、

檢驗方法:一般採用有:

1.國家標準的檢驗方法,如CNS,JIS,…..。

2.國際間通用或公認的方法,如ASTM,

3.公司自行設計的檢驗方法,但必為雙方同意為準。

(三)、

檢驗方式:

1.觀感檢查

2.物理性測定

3.化學性測定

4.生物性試驗

5.放射性測定

6.超音波測定

7.光學分析

8.儀器分析

(四)、

抽樣檢驗定義:依照買賣雙方約定之抽樣計畫從群體中以隨機抽樣一定之樣本,經過試驗或測定經判定為合格批後,並利用統計手法判定此群體批為合格或不合格的抽樣過程,稱為抽樣檢驗。

(五)、

抽樣計畫的分類:

計數值:超幾何分配,二項分配,?氏分配為原理。

計量值:以常態分配為原理。

(六)、

抽樣檢驗形式分類:

一次抽檢方式:為一次抽樣以決定為合格品或為不良品。

雙次抽樣方式:定二次抽樣方式,並定立第一次允收水準,如未達合格則再抽第二次,並訂立第二次允收標準,最多二次。

多次抽樣方式:把二次抽樣方式在延伸而已,最多抽七次。

逐次抽樣方式:從群體中每次只抽取一個樣本,就判定合格或不合格,或應該繼續抽取樣本直到能判定合格或批退。

(七)、

抽樣檢驗形態分類:規準型抽樣檢驗:主要同時兼顧買賣雙方的利益和損失,即規定雙方之冒險率αβ來判定合格或批退(一般取α=5%β=10%)。

選別型抽樣檢驗:被判定為不合格品時,採取全檢方式,退回不良品,允收全部良品。

調整型抽樣檢驗:是依據過去之檢驗結果,決定採取減量檢驗或加嚴檢驗。

連續生產型抽樣檢驗:適用於連續生產而產品不斷流動,在製程上的抽樣檢驗。

逐次抽樣檢驗:從群體中每次只抽取一個樣本,就判定合格或不合格,或應該繼續抽取樣本直到能判定合格或批退,(樣本較少,較少使用)

(八)、

以經濟觀點來決定抽檢方式:

1.先計算損益平衡點(B.E.P.)=每件之檢驗成本/每一不良品被修理之成本。

2.推算進料平均不良率(P)。

3.當P相當於B.E.P.時則採用抽檢。

4.當P>B.E.P.時則採用全檢。

5.當P

(九)、

抽樣檢驗之實施:為使達成抽樣檢驗之目的,必須先判斷下列。

1. 正確的檢驗方法。

2. 適當的品質基準。

3. 合理的抽樣計畫。

4. 正確的抽樣方式。

對於抽樣計畫之擬定應循下列方式進行:

1. 制定檢驗物品的檢驗特性。

2. 研擬檢驗方法。

3. 確定品質判定基準。(採用計數值時,區分良品與不良品之標準)

4. 決定送檢批量及批數。

5. 指定品質基準(AQL,LTPD,AOQL)

6. 決定冒險率。

7. 選擇抽樣計畫表,或自行設定。

8. 抽樣計畫之討論。(討論n,c,OC曲線及成本)

9. 決定或修改抽樣計畫。

10. 抽樣檢驗實施。

11. 抽樣結果與品質成本之檢討。

12. 必要時依檢討之結果修改抽樣計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