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案例 

 

     

勞工李發生爆炸灼傷致死職業災害

     

製造業組

罹災情形

死亡:   1受傷:   0

災害類型

爆炸

行業種類

金屬熱處理業

媒 介 物

其他類 - 其他媒介物 - 其他媒介物

災害發生經過

由於長期以來均由罹災者李負責切割淬火油空桶作為廠內半成品搬運用桶,本9701041530分左右由李員至空桶存放區搬來250加侖空油桶,準備切割,蔡員表示該公司 規定切割油桶作業動火之前必需知會工安人員,確認安全後,方可施工,故蔡員於經李員告知後,前往現場察看時,巧同事通知辦公室有蔡員電話,蔡員急趕往辦公室接聽電話。約過了十分鐘左右,罹災者李員等不及蔡員回來,即逕行使用氧氣及乙炔切割器動火切割油桶,於切割第2只油桶時,約於下午1550分左右,突然產生爆炸燃燒,導致罹災者李員及在附近之同事黃遭爆炸之火燄灼傷,災害發生後該公司立即呼叫救護車將黃員送往醫院急救,迄今目擊者黃員尚受傷治療中,惟罹災者李員延至120日仍不治。

災害原因分析

罹災者李9701041530分左右至空桶存放區取用二只空油桶至廠內工作區,準備將油桶切開,雖事前知會工安人員蔡,恰巧蔡員返回辦公室接聽電話,罹災者李員在未等蔡員回來確認時,即使用氧氣及乙炔切割器從事油桶切割。由於空油桶內可能尚殘存輕石臘型基礎油,且端蓋上之倒油孔蓋子並未打開,空油桶受到氧氣及乙炔火焰加熱,油桶內之輕石臘型基礎油受熱而分解,致切開之瞬間,油氣與空氣混合產生爆炸燃燒,導致發生罹災者李員遭爆炸之火燄灼傷死亡及在附近黃員亦遭火燄灼傷災害。

綜合上述分析本次災害發生之原因如下:

(一)        直接原因:切割空油桶時因熱產生爆炸,勞工遭爆炸之火焰灼傷1人及1人傷重死亡。

(二)          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從事火焰切割空油桶前,未清除該等物質並確認無危險之虞。

(三)基本原因:

1.        未落實對勞工實施預防災變之教育訓練。

2.        未落實執行油桶切割作業標準。

災害防止對策

從事火焰切割空油桶前,應於事前清除該等物質並確認無危險之虞。

    

 

http://www.slio.gov.tw/show_image.aspx?Did=2099

圖片說明

罹災者以乙炔氣切割肇災之油桶側,其切口如圖示。(肇災之油桶已搬離現場,集中存放於工廠角落)

http://www.slio.gov.tw/show_image.aspx?Did=2100

圖片說明

爆炸後油桶已變形突出,但油桶頂端倒油孔口蓋仍未打開。(肇災之油桶已搬離現場,集中存放於工廠角落)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委會-南區勞動檢查所 http://www.slio.gov.tw/Incedent.aspx?Iid=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