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樣本空間與事件
重點一、隨機試驗
1.隨機試驗:在不確定之現象上,求出一個結果之過程為一種實驗,有一組可能結果,但不能確定是其中哪一種,同一條件下可以反覆進行這種實驗稱為隨機試驗。
2.樣本空間:一項試驗中所有可能發生結果所形成的集合。
3.樣本點:樣本空間的每一元素,稱為一個樣本點或簡稱樣本。
4.事件:樣本空間中每一部分集合(包括空集合)均為此一樣本空間之一事件(即每一可能發生的結果),簡稱一事件。
5.事件發生:若為
的一個子集(部分集合),且試驗的結果屬於集合
,則我們稱事件
發生。
重點二、事件之基本知識
1.基本事件:只有一個樣本點之事件叫做基本事件。
2.必然事件:樣本空間是他自己的一個子集(部分集合),且試驗的結果必定在
中,所以事件
必然發生,像這樣的事件我們叫做必然事件。
3.不可能事件:空集合也是
的一個子集,因為他不包含任何元素所以試驗的結果也一定不屬於
,也就是說,事件
永遠不會發生,樣這樣的事件稱之為不可能事件。
4.和事件:二個事件,
中至少有一事件發生的事件,叫做事件
,
的和事件,即
為
與
之和事件。
5.積事件:二個事件,
同時發生的事件,叫做事件
,
的積事件,即
為
與
之積事件。
6.餘事件:
在一試驗中,若為一事件,
為樣本空間,在
中但不在
之樣本點亦成一事件
,則
叫
之餘事件。
7.互斥事件:
如果,則稱
,
二事件互斥或稱
,
為互斥事件,也就是說事件
,
不可能同時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