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防治
l為了有效遏阻家庭暴力,我國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制定時,為保護被害人之權益,免於其再度受害,即引進了英美法系的「保護令制度」

 

(一)保護令的類別:

l根據民國九十六年最新修訂之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民事保護令可以分為三種,分別是:
1.通常保護令。
2.暫時保護令。
3.緊急保護令。

(二)保護令的功能:

  在刑事制裁之外,提供另一種法律的保障,避免被害人遭受更多的傷害、提供被害人立即性的減輕傷害、命令加害人接受治療或輔導,以使其改善偏差行為,根除不良習慣,重返正常家庭生活。

 

(三)違反保護令之法律責任:

l如違反禁制令、遠離令、遷出令及防治令者,即構成「違反保護令罪」,違反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四)家暴案件通報:

線上通報系統


相關網站:

1. http://www.nhu.edu.tw/~society/e-j/41/41-37.htm 家庭暴力的防處(網路社會通訊期刊 第41期 謝嶔璟)
2. http://ecare.moi.gov.tw/index.jsp?css=2 線上通報系統
3. http://dspc.moi.gov.tw/mp.asp?mp=1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