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某煉油場火災回顧
495711224
邱俊順
<案例一>
標 題 |
從事塑膠管材吊放作業發生墜落發生勞工死亡災害 | ||
來 源 |
製造業組 |
罹災情形 |
死亡: 1人 | 受傷: 0人 |
災害類型 |
被夾、被捲 |
行業種類 |
塑膠皮、板、管材製造 |
媒
介 物 |
其他類 - 其他媒介物 - 其他媒介物 | ||
災害發生經過 | |||
罹災者蔡○○、領班王○○等勞工於棧板工場作業,其作業內容係將塑膠棧板送入自動熔接機內,並由自動熔接機依序將二塊塑膠棧板熔接後完成送出,該自動熔接機作業製程如附件1。罹災者蔡○○負責監看自動熔接機作業,領班王○○則負責將完成之塑膠棧板以堆高機搬運至存放地點。災害當日下午10時50分許,自動熔接機發出異常警告聲音,約數十秒後,異常警示聲音仍未消除,此時領班王○○微覺奇怪為何還未排除異常警告,即停止工作前往自動熔接機旁欲查看原因,當至自動熔接機旁即發現蔡員倒躺於自動熔接機旁,頭部留有血跡,隨即通知警衛室派救護車送嘉義長庚醫院急救,惟仍傷重不治。 | |||
災害原因分析 | |||
勞工蔡慶興因自動熔接機發生警告異常,欲檢視及排除故障原因,當打開維修門進入伸頭檢視時,逢自動熔接機上方之壓板機構往下夾擊頭顱致死,釀成本次災害。 (一)直接原因:遭自動熔接機之壓板機構夾傷頭顱致死。 (二)間接原因:不安全狀況: 進行自動熔接機異常檢修作業時,未將機械設備停機,即開啟維修門進入自動熔接機內維修設備。 (三)基本原因: 未落實安全衛生管理及巡視 | |||
災害防止對策 | |||
維修門之連鎖裝置,皆應具有自動熔接機與機械手之連動控制功能。 |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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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如果你的電腦安全層級設定無法傳送html表單,你將無法執行查詢,建議你適度開放你的安全層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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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案例 無法連結者請按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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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標 題 |
00股份有限公司0所僱勞工000發生被捲致死職業災害 | |||
來 源 |
製造業組 |
罹災情形 |
死亡: 1人 | 受傷: 0人 | |
災害類型 |
被撞 |
行業種類 |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 |
媒
介 物 |
其他設備 - 其他設備 - 其他設備 | |||
災害發生經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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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原因分析 | ||||
綜合上述分析本次災害發生之原因如下: (一) 直接原因:肢體接觸攪拌槽轉動中之旋牙桿致被捲入槽內
傷重死亡。 (二) 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攪拌槽入料口未設護圍以防止勞工肢體接觸觸轉動中之旋牙桿,雖設有護蓋,其連鎖裝置卻未有連鎖功能。 (三)基本原因: 未訂定攪拌槽操作安全衛生標準俾供勞工遵循。 | ||||
災害防止對策 | ||||
攪拌槽入料口應設護圍以防止勞工肢體接觸觸轉動中之旋牙桿 | ||||
下 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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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標 題 |
從事輸送機電源開關箱操作作業發生被撞致死災害 | |||||||
來 源 |
製造業組 |
罹災情形 |
死亡: 1人 | 受傷: 0人 | |||||
災害類型 |
被撞 |
行業種類 |
非金屬礦物製造業 | |||||
媒
介 物 |
動力機械 - ㄧ般動力機械 - 其他 | |||||||
災害發生經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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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原因分析 | ||||||||
研判事故發生原因為當日中午蕭員看見黏土輸送機尚在運轉,故前往事故地點欲關閉開關。因現場輸送機及挖土機尚在運轉,環境吵雜,故未能判斷挖土機尚在怠速運轉中。故蕭員依平日動作欲關閉開關時,行經挖土機與屋柱鐵架處時,因逢挖土機迴旋且該走道窄小無處迴避,遭挖土機車身迴轉撞擊頭部受傷致死(平面概略圖如附件3,該走道因挖土機平台轉動關係,其與轉角最窄寬度為 (一)直接原因:挖土機車身迴轉撞擊罹災者頭部受傷致死。 (二)間接原因:不安全狀況: 對於就業場所之車輛機械,未禁止人員進入有危險之虞之場所,亦未採取其他安全措施 (三)基本原因: 1.
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2.
未辦理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
災害防止對策 | ||||||||
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之車輛機械,應禁止人員進入有危險之虞之場所。 | ||||||||
災害示意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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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標 題 |
000股份有限公司電爐爐蓋等組裝及配管工程之承攬人00工程有限公司所僱勞工000發生被壓致死職業災害 | |||||||
來 源 |
製造業組 |
罹災情形 |
死亡: 1人 | 受傷: 0人 | |||||
災害類型 |
物體倒塌 |
行業種類 |
其他營造業 | |||||
媒
介 物 |
其他設備 - 化學設備 - 化學設備 | |||||||
災害發生經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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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原因分析 | ||||||||
綜合上述分析本次災害發生之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爐仁環倒塌致勞工走避不及被壓傷重死亡。 (二)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爐仁環側立處地面不平整、其不穩定側立狀態及未有擋樁及其他防止倒塌之設施。 (三)基本原因: 1.未訂定適於該工作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2.未落實對勞工實施預防災變之教育訓練。 3.未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4.未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5.未於事前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6.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 | ||||||||
災害防止對策 | ||||||||
工件側立處地面保持平整、其不穩定側立狀態及應設擋樁及其他防止倒塌之設施 | ||||||||
災害示意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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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http://www.slio.gov.tw/incedent.aspx(高雄縣政府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