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相關安全衛生與職責 <回首頁>
實驗室相關安全與衛生
1. 中心實行主任領導下的安全崗位責任制。 中心主任應指定專人擔任各個實驗室的安全員,並且要經常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安全情況,提高防火、防水、防盜及防範事故發生的能力。
2.安全員在中心主任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安全工作,並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報告製度。
3.實驗室工作人員應該牢記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安全操作規程。
4.實驗室鑰匙的管理應由中心主任掌握,鑰匙的配、發要報實驗中心備案,不得私自配製或給他人使用。
5.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實驗台、櫥櫃等安放要規範;實驗室禁止堆放雜物。
6 . 學生進實驗室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進行安全考核。
7 . 禁止違章上崗操作,大型儀器設備以及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8.實驗室內禁止吸煙、用膳,不准帶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倉庫及辦公室。
9 . 實驗室負責人每天離開實驗室前,要作安全檢查。 實驗完成後進行認真清理實驗場地,做完實驗要切斷水源、電源、氣源和熄滅火種,關好門窗。
10 . 禁止超負荷用電,不准亂拉亂接電線,確實需要臨時接拉電線時應注意安全,用畢後立即拆除。
11 . 應放在適當位置,醒目易於提取, 不得隨意挪動,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定期檢查更換。 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理,發現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電話119 ) 。 各實驗室要安裝消防系統。 消防設備要
12 . 節假日前各實驗室負責人要進行安全檢查,沒有工作任務的實驗室予以封門。
13.實驗室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儀器設備的丟失和損壞。 丟失和損壞儀器設備按照《儀器設備損壞和丟失賠償制度》處理。
14 . 開放實驗室要安裝攝像監控系統,以便監督實驗室的安全情況。
15. 實驗室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強腐蝕、劇毒)要妥善保管,並定期檢查危險物品的存放與使用。 劇毒物品必須有專人負責,制定出管理制度。 做有毒性的實驗時,實驗室必須具備良好的通風、排風設施和相應的急救處理辦法;嚴禁傾倒未經過處理的有毒和污染環境的廢棄物。 增強環保意識,力爭安全環保達標率為100% ,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腐蝕性物品要避開易腐蝕物品存放,使用腐蝕性物品要小心。
16.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如被盜與破壞等應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中心、學院領導、 保衛處和學校有關管理部門。 嚴禁隱瞞、虛報事故。 各個實驗室應建立適合自己應對事故的方案和措施。 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7.對嚴格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實驗室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中心將予以表彰。 對違反安全制度和實驗操作規程、玩忽職守造成各類事故者,中心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事故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並給予相應的處理。
附件1 :關於加強對鑰匙管理的規定
門與鎖是預防盜竊的一道屏障,管理好鑰匙,防止鑰匙丟失,對保護公共財物是十分重要的。 為加強鑰匙管理,積極預防盜竊,特製定以下規定:
1 . 中心負責人對所屬人員要加強鑰匙管理工作的教育,使全體人員認識到管理好鑰匙、防止鑰匙丟失是預防盜竊案件發生的重要環節。
2 . 門鎖鑰匙的發放範圍僅限於在本室長期工作人員。 各實驗室負責人對門鎖鑰匙持有者要進行登記。
3 . 持有各實驗室和辦公室門鎖鑰匙的人員,要加強鑰匙的愛護和保管,平時門鎖鑰匙不得隨意放置。 不得將門鎖鑰匙借給學生,不得隨意轉借他人。
4 . 未經中心負責人同意,門鎖鑰匙不得配製。
5 . 實驗室與辦公室的門鎖鑰匙如有丟失,應及時報告有關管理人員,同時應採取措施,立即更換門鎖。
6 . 貴重物品櫃、毒品櫃的鑰匙必須嚴格妥善保管。
7 . 各實驗室負責人要妥善管理各實驗櫃、實驗台鑰匙,要有鑰匙清單。 要辦理好學生實驗台鑰匙借還登記。
8 . 工作人員調離實驗室時,要向交接人員交清所有鑰匙。
9 . 凡因鑰匙丟失或保管不當,事後不報告,又不及時採取措施,造成公共財物被盜事件的,將追究責任,並根據事件情節輕重,責令其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
附件2 : 實驗室安全用電的管理規定
實驗室是用電比較集中的地方,人員多、設備多、線路多,安全用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為保證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保證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開展,本著做好技術安全工作必須遵循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對實驗室的安全用電問題特做如下規定:
1 . 實驗室所在的建築應根據建築的高度及其周邊環境情況,應當安裝避雷裝置的必須安裝符合要求的避雷裝置。 實驗室所在的建築(或實驗室內部)必須安裝符合使用要求的地線。 避雷裝置和地線不能混同使用。
2 . 實驗室所用的室內、外用電線路和裝置,均應由學校動力中心安排架設、安裝和施工。 所用管線、裝置和各種元器件均應通過正當渠道從有國家認定具有生產和製造資質的廠家或銷售單位採購。
3 . 實驗室根據工作需要進行改、擴建時,新的用電系統建成後,廢棄不用的舊線路、舊裝置均要立即拆除。 室內搭建各種臨時用電線路,應經校電管部門同意並由專門施工隊伍搭建。
4 . 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 實驗室用電應嚴禁超負荷運行。
5 . 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 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6 . 可能散佈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築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7 . 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防護措施。
8 . 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凡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
9 . 實驗室禁止用電爐做飯、燒水和取暖。
10 . 實驗室應有嚴格的用電管理制度並認真落實,對進實驗室工作或學習的學生、教師、實驗技術及其他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用電教育,把安全用電制度落到實處。
附件3 :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定
為加強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保證學校財產安全和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中心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1 . 化學危險物品是指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致病菌、腐蝕、放射性等性質的固體、液體、氣體,不包括一般的化學藥品。
2 . 化學危險品的採購要由實驗中心主任根據開設實驗的需要審批後,方可購入。
3 . 購入化學危險品,原則上實驗時隨用隨購,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購入和實驗後結餘的要放入中心庫房中保存,原則上不允許存放實驗室。
4 . 化學危險品的購入、管理由實驗中心指派工作仔細認真、責任心較強、工作作風嚴謹的人來負責。
5 . 化學危險品購入時必須認真組織驗收,嚴格履行保管和使用手續。 臨時存放的化學危險品,要由專櫃雙人雙鎖管理,使用時要由使用人填寫使用申請單,中心主任簽字後方可取用。
6 . 化學危險品保管地點應有相應的防火、防爆、防靜電、隔離、監測、報警等設施,物品的保管應該科學化,化學危險品要儲存在通風、低溫、陰涼、乾燥的房子內,特別要注意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絕對不能堆放在一起。
( 1 )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 2 )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 3 )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 4 )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7 . 加強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保衛工作,化學危險品管理人員要認真學習保管業務,掌握保管方法和危險品燃燒的滅火知識及其它應急知識。
8 . 劇毒品的購買必須向有關單位申請並批准備案,嚴格落實“五雙”制度,即兩人管理、兩人使用、兩人運輸、兩人保管和兩把鎖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管理人員需報保衛處備案。 管理人員調動,須經部門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並備案。 對劇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庫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庫存的各類物品,根據原始憑證,及時進行增減記賬,定期進行帳物核對,嚴格做到帳物相符,並建立計算機管理信息檔案。
9 . 採用化學危險品進行實驗時必須謹慎小心,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必要時應有人監護。
10 . 實驗教學盡可能使用安全菌種,使用後要高壓滅菌處理。 廢氣、廢水和廢物要根據種類分別採取適當措施處理,避免污染環境。
11 . 接觸化學危險品、劇毒以及致病微生物等的儀器設備和器皿必須有明確醒目的標記。 使用後及時清潔,特別是維修保養或移至到其它場地前必須進行徹底的淨化。
12 . 使用化學危險品的地方應備齊急救器材和用品,人員具備消防、急救知識。 並有定期檢查和培訓制度。
13 . 定期檢查,獎優罰劣,嚴防事故的發生。
附件4 :廢棄物處理制度
為了合理有效的處置實驗廢棄物,避免環境污染及廢棄物對人體的傷害,保護實驗人員安全,維護動物福利。 制定了實驗廢棄物管理制度。
1 . 實驗廢棄物可分為可回收實驗殘餘物、一般固體廢棄物、一般液體廢棄物、有毒性廢棄物,放射性物質廢棄物。 對不同種類廢棄物應分類存放,分別處理。
2 . 貴重試劑、原料實驗後產生的殘餘物,如可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 固體的殘餘物用適宜的器物盛裝,待實驗結束後統一回收。 液體殘餘物用可密封的瓶(桶)盛裝,實驗結束後應及時處理。 如待回收物是有毒、可燃性揮發性物質,回收工作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
3 . 一般固體廢棄物如無回收利用價值可直接丟棄在垃圾桶內。
4 . 一般液體廢棄物如無回收利用價值並無可燃性揮發物時可直接通過下水道排放,有可燃性揮發物的應在室外灑潑在指定位置(空曠處)。
5 . 有毒性廢棄物可做減毒、除毒處理的經減、除毒處理後按第三、四條方法處理;不能做減毒、除毒處理的可通過焚燒、深埋或按環保部門規定的方法處理。
6 . 放射性物質廢棄物在安全容器內放置至規定的時間,再通過焚燒、深埋或按環保部門規定的方法處理。
附件5 :可能發生意外情況的預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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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實驗室準備創口貼、紫藥水、紅藥水、酒精、碘酒、紗布、消毒棉球等物品。
實驗過程中產生小破小傷,及時就地處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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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過程中產生較大創傷,馬上到校醫院去就診處理。
3 . 如果化學試劑濺入眼睛,馬上用大量乾淨自來水沖洗,然後立即到校醫院去就診處理。
4 . 凡是使用酒精燈的實驗室必須放置滅火器。
5 . 中心全體教師與全體參與實驗的學生必須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與放置地點,並熟記火警電話,一旦出現火情,及時正確處理。
6 . 安全通道必須通暢,安全備用鑰匙放置妥當,一旦出現重大險情,及時疏散樓內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