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安全與衛生
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工99甲 495701475 陳煥中 回上頁
序 號:553
一、製造商或供應商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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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 | |
製造商或供應商地址: | |
諮詢者姓名及電話: | |
緊急聯絡電話: | 傳真電話: |
二、辨識資料 | ||||||||
物品中(英)文名稱: | 五硫化磷(PHOSPHORUS PENTASULFICALE) | |||||||
同義名稱: | PHOSPHORIC SULFIDE、PHOSPHORUS PERSULFIDE、SULFUR PHOSPHIDE、THIOPHOSPHORIC ANHYDRIDE | |||||||
危害性成份 | 容許濃度 | LD50 | LC50 | |||||
中(英)文名稱 | 化學式 | 含量(%) |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 CAS.NO. |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TWA |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STEL |
最高容許濃度 CEILING |
(測試動物、吸收途徑) | (測試動物、吸收途徑) |
五硫化磷(PHOSPHOROUS PENTASULFIDE) | P2S5或P4S10 | 100 | 01314-80-3 | 1 mg/m3 | 2 mg/m3 | - | 389 mg/kg
(大鼠,吞食) |
- |
三、物理及化學特性 | ||
物質狀態:
[ ]糊狀物[ ]粉末[V]固體 [ ]液體[ ]氣體 |
沸點: 955 oF 513 ℃ 熔點: 527 oF 275 ℃ 蒸氣壓:1 mmHg @300℃ |
pH 值:- |
外觀:綠黃色固體 | 氣味:蛋腐敗之味 | 水中溶解度:反應成硫化氫,釋出熱 |
蒸氣密度(空氣=1):- | 揮發速率(乙酸丁酯=1):- | 比重(水=1):2.1 |
四、火災及爆炸危害資料 | |
閃火點:- ℃ | 爆炸下限(LEL): - % |
測試方式: [ ]開杯 [ ]閉杯 | 爆炸上限(UEL): - % |
特殊滅火程序:- | 滅火材料:化學乾粉,二氧化碳,小火可用乾沙。 |
五、反應特性 | |||
安定性 | [ ]安定 | [V]不安定 | 應避免之狀況:受熱或遇潮濕空氣
危害分解物:二氧化硫、硫化氫、磷酸燻煙及一氧化碳 |
危害之聚合 | [ ]可能發生 | [V]不會發生 | 應避免之狀況:-- |
不相容性 | 應避免之物質:與水、醇、強氧化劑接觸會造成火災及爆炸。 |
六、健康危害及急救措施 | |||
進入人體之途徑 | [V]吸入 | [V]皮膚接觸 | [V]吞食 |
健康危害效應 |
急性: 1.五硫化二磷主要危害來自其與水反應而產生之硫化氫、有關之毒性效應與症狀請參考硫化氫之MSDS,會刺激呼吸道,產生嚴重之呼吸困難,吸入高濃度會使呼吸停止並導致死亡。 2.五硫化二磷殘留在皮膚上會造成刺激感。3.與眼睛接觸,會造成嚴重之刺激感(可延遲數小時才會產生)。 慢性: 1.反覆暴露在由五硫化二磷與水產生之硫化氫中,會增加對硫化氫之過敏性,所以眼睛的刺激感、咳嗽、暈眩、頭痛、疲勞及其他身體的危害更容易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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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之徵兆及症狀 | 刺激感、咳嗽、暈眩、頭痛、疲勞、過敏。 | ||
緊急處理及急救措施 | 吸 入: 1.立即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 2.若呼吸停止,施予人工呼吸。 3.保持患者溫暖及休息。 4.即刻就醫。 皮膚接觸: 1.直接接觸時,立即用水沖洗。 2.經由衣服接觸,需立即脫掉衣服,再用水沖洗污染的皮膚。 3.即刻就醫。 眼睛接觸: 1.立即用大量水沖洗,並不時撐開上下眼皮。 2.即刻就醫。 食 入: 1.若患者意識清楚,立即給水,再以手指插入其咽喉催吐。 2.若患者失去意識,勿催吐。 3.立即就醫 |
七、暴露預防措施 | |
個人防護設備 | 眼部: 1.全面罩。 2.防塵及防濺安全護目鏡。 3.不可戴隱形眼鏡。 呼吸:<10mg/m3: 1.供氣式呼吸防護具。 2.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50 mg/m3: 1.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 2.全面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750 mg/m3: 1.正壓或壓力需求式或連續流式供氣式呼吸防護具。 >750 mg/m3: 1.正壓或壓力需求式全面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2.正壓或壓力需求式或連續流式之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輔以正壓或壓力需求式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手套:防滲手套。 其它:防滲衣服。 |
通風設備 | 1.局部排氣或整體換氣裝置。 |
操作與儲存注意事項 | 1.儲存於陰涼、乾燥且通風良好處。
2.保持容器緊閉。 3.遠離熱、明火及發火源處置、貯存。 4.遠離水、醇類及強氧化劑等不相容物。 5.處置作業後應並以肥皂或清潔劑及水清洗手部。 6.貯存及使用時避免摩擦、撞擊、振動。 |
個人衛生 | 1.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物之危害性。 2.工作場所嚴禁抽煙或飲食。 3.處理此物後,須徹底洗手。 4.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
八、洩漏及廢棄處理 | |
洩漏之緊急應變 | 1.對洩漏區實施通風換氣。
2.小量外洩:清掃在紙上或其他物質上,置於合適容器內然後於安全處(如化學排煙櫃)焚化。 3.大量外洩:儘可能回收或收集當廢棄物處理,或者覆蓋上一層碳酸氫鈉或以等量混合之蘇打灰及消石灰,小心地用少量的噴水稀釋後,再用過量的水沖洗,再以合格安全衛生掩埋處理。 |
廢棄處理方法 | 1.用紙或易燃性物質包裝之五硫化二磷置於有洗滌器之合適燃燒室內焚化。
2.溶於易燃性溶劑之五硫化二磷可噴入有洗滌器之合適燃燒室內焚化。 |
九、運送資料 | |||||
聯合國編號
(UN.NO.) |
1340 | 危害性分類 | 4.3 |
所需圖式種類
(Hazard labels) |
4.3,4.1 |
十、製表者資料 | |
製表單位 名稱: 地址: 電話: |
製表人 職稱: 姓名: |
製表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