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災害應變計畫
災害應變中心(一級開設)架構圖
表2- 1 災害應變中心緊急應變小組任務編組
校長 |
||
副校長 |
||
學務長 |
||
副學務長 |
||
總務處 |
||
教官室 |
||
保健中心 |
二、本中心各編組單位,除執行實驗室災害有關事項外,並與其他相關機關保持密切聯繫應變對策,採取必要之施,並隨時向指揮官報告。
三、各編組單位對指派為本中心之成員,應授予其實施災害應變對策所需之權限,並接受指揮官指揮、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