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古名「諸羅山」,其名由來有二:一係「番語」社名之譯音,荷稱之為Tirosen 社,音近諸羅山社,一係取其東方諸山羅列之意。亦名桃城,以其古城形如桃而名,桃之尾尖,在今中央七彩噴水一帶,市民慣稱「桃仔尾」。

  諸羅山是大陸大規模移民台灣之據點之一,明天啟元年(一六二一)閩漳人顏思齊引率移民自笨港登陸,據以開墾拓荒。天啟四年(一六二四)荷蘭人占據台灣,初期統治今之安平與台南市區一帶,不久即安撫了諸羅山一帶的平埔族,並對此地加以經營,嘉義市內風景幽美的紅毛埤(今之蘭潭水庫),即是當時荷蘭人所鑿。

  明永曆十五年(一六六一)鄭成功驅逐荷人,收復台灣,設一府二縣(即承天府與天興、萬年兩縣),嘉義隸屬天興縣。清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清廷領有台灣,康熙二十三年,改天興縣為諸羅縣。縣治自佳里興遷移諸羅山(即今嘉義市),以木柵為城。雍正五年,知縣劉良壁重建門樓,並命四門:東曰「襟山」,西曰「帶海」,南曰「崇陽」,北曰「拱辰」。乾隆五十一年(一七八六),林爽文反清之役,圍攻諸羅城十月,城內人民協助清軍有功,清廷乃本「嘉其死守城池之忠義」之旨,翌年十一月初三日下詔,改稱「諸羅」為「嘉義」,光緒十一年,台灣正式建省,十三年分全台為三府一直隸州十一縣三廳,嘉義縣屬於台灣府,縣治仍設於嘉義。

  自日治時期至台灣光復,其間名稱多次變更。明治三十九年(一九零六)嘉義大地震,城垣全毀,僅存東門。日本當局乘機制定都市計畫並實施市區改名,重建後的嘉義市,為台灣全島當時最現代化街市,工商業及交通開始發展,明治四十年建設通阿里山鐵道。大正九年(民九年)是年第八次改革隸台南州嘉義郡之下 ,開始實施地方自治,嘉義正式成為自治團體的嘉義街,民國十九年(一九三零,昭和五年)嘉義街改升格為市。

  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嘉義市升格為省轄市,直隸省政府,民國三十九年調整行政區域,嘉義市改為縣轄市,各項經費短絀,影響建設,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日,在地方人士多年奔走下,再恢復改制為省轄市。

  「諸羅縣志」引述嘉義市有八景六勝,八景為蘭潭泛月、檜沼垂綸、彌陀晨鐘、康樂暮鼓、公園雨霽、林場風清、鷺橋跨浪、橡苑聽鶯,六勝為顏墓懷古、王樓思徽、御碑紀績、芝亭崇勳、義廟揚仁、烈祠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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