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安全資料表


一、物品與廠商資料
 
物品名稱:
物品編號:
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緊急聯絡電話/傳真電話:

二、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 

中英文名稱: 
同義名稱: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 
危害物質成分(成分百分比)

混合物: 

化學性質: 

  有害物質成分之 
中英文名稱 

濃度或濃度範圍  
 (成分百分比) 

危害物質分類及圖式 

燃料油 

( Fuel  Oil)

68553-00-4




 > 99.0

第三類
 

三、危害辨識資料 

最重要危害效應  健康危害效應:
  • 眼睛:沒有顯著危害效應。
  • 皮膚:皮疹、肝臟受損。
  • 吸入:沒有顯著危害效應。
  • 食入:沒有有效資料。
環境影響:無此有效資料。        
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液體與蒸氣可燃。        
特殊危害:與皮膚接觸有潛在地致命的。呼吸道、皮膚與眼睛的刺激、中樞神經系統抑制。 
主要症狀:
  • 眼睛:溫和刺激。
  • 皮膚:溫和刺激、消化不良。
  • 吸入:刺激、醉酒徵狀。
  • 食入:消化不良。
物品危害分類:3(易燃液體)

四、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吸        入:當能夠安全進入災區時,將人員從暴露區移到新鮮空氣處。若需要,用一袋狀閥門

口罩(bag valve mask) 或相同設備,以實施人工呼吸。保持身體溫暖及靜止休

息。立刻送醫治療。
˙皮膚接觸:立即將受污染的衣服、首飾、手錶等裝飾品及鞋子脫掉。用肥皂或中性清潔劑清洗

感染處,並且用大量水沖洗直至沒有化學品殘留(至少15~20分鐘)。若需要,送醫治

療。 
˙眼睛接觸:在水龍頭或洗眼器沖洗眼睛十五分鐘以上﹐並將上下眼皮翻開慢慢轉動眼睛,直至

沒有化學品殘留。如需要則送至眼科醫生處治療。
˙食
        入:將患者立即送醫治療。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無此有效資料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1. 戴防護衣服(包含防溶劑手套)以免接觸污染物。
  2. 戴防濺化學護目鏡。
對醫師之提示:對於吞食者,考慮給予胃部清洗。

五、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 二氧化碳、乾粉、水、泡沫。
                        大型火災:用泡沫或大量微細水霧。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中度火災危害。
特殊滅火程序: 
  1. 隔離外洩區所有的火源。如果沒有發生危險的可能,進入災區儘量移除儲存容器。用水霧冷卻災區附近之容器以防壓力爆炸,直至火撲滅。注意噴水時,站在遠離儲槽的盡頭。
  2. 貨物或儲存區火災:利用自動噴水設備或水槍,以水霧冷卻容器,直至火熄滅。若不可能

如此做的話,則採取下列預防措施:疏導不必要的人員離開,隔離災

區及禁止閒人進入。 讓火燃 燒。在安全排氣設備運轉聲音增大時或

由於火災使儲槽有任何變色時,立刻撤退。
大容器、 火車或槽車著火:騰空半徑:800 公尺(1/2 )
 除非油料能先停止流動,不要嘗試去滅火。不要用高壓水柱直接噴灑,以免使洩漏油料散播。避免吸入油料或燃燒生成物。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 
       
消防人員須穿戴防護具及空氣呼吸器,站在上風處救火。若未攜帶適當防護裝置或個人自攜式呼吸設備,不得進入密閉之空間。

六、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 :避免熱、火焰、火花、及其他著火物質。佩戴個人防護設備
                                 ( 如第八項所述 )。站在上風方向及不要進入低漥區。
環境注意事項:
        若沒有危險時,移除液體附近之火焰,關閉溢漏或流出之源頭,儘可能快速清除溢漏之油料。使非工作人員儘速離開,隔離危害區域及禁止閒人進入。 察閱有關暴露控制個人防護之預防措施,進一步預防包括對空氣、土壤、地面水、或地下水等之污染及污染物之善後處理。
清理方法:
1.  空氣排放:用水霧降低蒸氣量。                   
2.
土壤排放:
(1) 小量之洩漏:用沙粒或其他非易燃物料吸收物質。收集洩漏油料在適當之容器內。
(2) 大量之溢漏:築堤防作為以後之處置。
         如可行時,移除受污染之土壤。對於大量溢漏之處置,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相關規定之程序處理。   

七、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 切勿接觸眼睛、皮膚、或 衣物等。切勿吸入氣體。穿著保護之設備或外套如下節暴露預

防措施所述,操作後盡量清洗乾淨,遭污染之衣物再使用前,必須清洗乾淨。使用或儲存

本物質,避免火焰、火花、熱及其他著火物質。

儲存:
  1. 與不相容之物質分開。
  2. 儲槽及作業場所要嚴禁煙火並避免用可能跳火花之器具。
  3. 罐裝或卸放中,嚴禁開啟車輛電源、檢查電路、修護、洗刷車身或移動。
  4. 儲存於陰涼、乾燥及通風良好之處。
  5. 保護容器勿受撞擊或損壞﹔遠離易燃物。
  6. 貯存於合格之安全容器內。
  7. 限量儲存,不使用時容器應加蓋並保持緊密。
  8. 將仍含有危害性蒸氣或液體之容器騰空。
  9. 必須接地以防靜電發生。
  10. 依據最新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行事。
  11. 可參考美國 U.S.  OSHA 29 CFR 1910.106

八、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提供局部排氣通風系統。通風設備應該具有防爆措施。確保低於建議之暴露範圍。
控制參數: 

危害物質成分

  八小時日時量 
平均容許濃度
  TWA

    短時間時量
 平均容許濃度
         STEL

最高容許濃度

     CEILING

生物指標

 燃料油

油霧滴
(礦物性)

5 mg/m

10 mg/m3

個人防護設備:

˙呼吸防護:在容許濃度1至10倍時,氧氣18%以上之區域,使用核可之防有機蒸氣用呼吸

裝備。濃度更高之緊急情況,使用正壓式全面罩供氣式呼吸防護器具或適當緊急

呼吸設備。 (加油站屬開放空間,僅需配置不織布活性碳口罩。) 
˙手部防護:戴適當耐化學品的手套。
˙眼睛防護:戴安全防濺護目鏡。在工作場所,提供緊急洗眼設備及緊急淋身器。
˙皮膚及身體防護:戴適當耐化學品的衣服。
 

衛生措施:
  1. 檢查安全護目鏡、耐化學品手套及衣服、呼吸防護器具等是否破損。
  2. 工作完了要換掉並清洗工作服,並告知清洗人員污染物之危害性。並常將手臉用肥皂和清水洗乾淨。
  3. 多攝食含維生素及礦物質之營養物品、定期作健康檢查。
  4. 少吸煙及喝酒、多運動。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物質狀態: 液體 形狀: 黑褐色液體或黏稠液 
顏色         黑褐色 氣味: 具焦油或原油味  
pH       :不適用 沸點/沸點範圍:  177  ( 351 )  
分解溫度:無資料  閃火點      = 65 
測試方法: 開杯 
自燃溫度:407 ( 765 爆炸界限:下限(LFL)1.0 %
                   
上限(UFL)5.0 %
蒸氣壓    0.2 mm Hg @ 20   蒸氣密度(Air=1):不適用
密度        0.9 1.1 ( 比重 ) 溶解度:不溶於水

十、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             常溫常壓下穩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不會發生聚合反應。
應避免之狀況:避免熱、火焰、火花及其他著火源。避免吸入氣體或燃燒物。熱遇火源容器可能

破裂或爆炸。遠離下水道與水源。危害氣體會累積在密閉空間。

應避免之物質:氧化劑 ( 火災及爆炸危害 )
危害分解物    :加熱分解可能釋出有害之碳、硫氧化物。         

十一、毒性資料 

急毒性:

·         吸入:吸入性危害低除非加熱或產生油霧,高濃度蒸氣或油霧可致刺激及可能產生中樞神

經系統抑制之徵兆。

·         食入:四種不同油漾測試,其結果LD50值為 5.1 g/Kg至高於 24 g/Kg。致死劑量導胃

部刺激、胃部出血、胃部鼓膜及潰瘍性肺炎等。致死原因相信由身體外傷所引起的比

排泄功能不良因素較高。

·         皮膚:接觸可致溫和刺激,如繼續接觸,則會產生陣陣疼痛感覺及紅腫。測試 4支不同樣

品約 24小時,其結果3樣品未致死亡,其它1樣品以5g/Kg 產生37.5%之死亡率,

本劑量產生重量減輕、厭食症、運動失調症、昏睡等。整體性驗屍顯示急性肝中毒、

腸胃刺激、及肺佈淤血。              

·         眼睛:皮膚接觸可致輕微刺激,四種不同油漾測試兔子眼睛,其結果產生中度至嚴重之刺激。        

 

局部效應:   口服致輕微毒性。
致敏感性: 無此資料。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 食入:無此有效資料。
  • 吸入:重複或長期吸入油煙或油霧可致刺激。
  • 皮膚:重複及持續接觸可致皮膚脫脂,其結果產生皮膚乾裂。同時亦可致脂肪腺分泌之阻

礙,在手臂及腳部產生如急性瘡之青春痘及斑點。四燃料油樣品之一,以己內亞豬測

試導致嚴重程度之敏感,產生嚴重紅斑及浮腫。四種不同油漾依 18 ml/Kg之不同

劑量,重複接觸性測試兔子皮膚,其結果致死率 075%。動物接受嚴苛之皮膚刺激,

其皮膚測試點事先開裂縫及以高濃度進行測試。潰喪及厭食為造成致死之基本原因,

而為皮膚刺激感染所導致,高於身體系統毒性之成因。驗屍之結果顯示胃出血,及肝

顯示淡黃色及多發性壞死之斑點及肝泡。

  • 眼睛:重複及長期的接觸可引起刺激。      
特殊效應: 免疫系統異常及過敏、呼吸系統異常、皮膚異常及過敏。

十二、生態資料 

可能之環境影響/環境流佈: 無此有效資料。

十三、廢棄處置方法 

廢棄處置方法: 
 1.
將受污染之物質裝入可丟棄之容器,其丟棄方式依法規要求辦理,但需連絡地方環保單位認可

此物質之清除。
2. 將廢油噴成霧狀,於一合法的焚化爐中燒掉。
3. 若可能,設法將廢棄品回收再利用。
4. 依據最新版「廢棄物清理法」及其他相關環保法規處置。

十四、運送資料 

國際運送規定: 
      
所述之內容可能無法全部運用於運輸情況,查閱U.S. DOT 49CFR 172.101或適當危險貨物規章、以及額外敘述要求(如技術名稱)及特殊方法或特定量的運輸需求等。
  1. DOT 輸送名稱:Combustible liquidn.o.s. ( fuel oil no.6 ) ( 燃料油)
  2. DOT 危害等級:列為第三類
  3. DOT 識別碼    NA1993
  4. DOT 包裝等級:
  5. DOT 標示需求:易燃液體。
聯合國編號:NA1993
國內運送規定: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
  2. 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3. 台灣鐵路局危險品裝卸運輸實施細則。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無此有效資料 

十五、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
  1.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 危害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4. 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質容許濃度標準﹔
  5.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6. 廢棄物清理法;
  7.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8. 道路運輸危險性物品管理規定;
  9. 空氣污染防制法;
  10.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十六、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