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相關安全衛生與職責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實習工場學生人事組織辦法
91年9月9日實習輔導會議通過
一、目的:為加強實習工場管理,培養學生自治、領導及服務能力,以提高實習教學成效,特訂本辦法。
二、組織及職責
(一)領班 |
1.監督及領導工場人事組織正常運作以及全班同學活動。 |
2.上、下課集合點名並聽候教師指示。 |
3.負責督導各組執行下課收工事宜。 |
4.反應及轉達全班同學之意見。 |
5.查記遲到或早退及違規事項並報告任課教師。 |
6.轉達並執行教師指示事項。 |
(二)副領班 |
1.協助領班執行職務。 |
2.領班因故缺席時代理其職務。 |
3.負責上、下課開關工場大門。 |
4.填寫工場日誌並執行安全衛生檢查工作。 |
5.查報機具、設備及工具等故障、損壞及遺失情形並報告任課老師或工場管理員。 |
(三)工具管理員 |
1.負責管理工具室,負責工具、設備借出及收回工作。 |
2.檢查設備、工具是否完整,如有缺件應即報告領班作適當處理。 |
3.收工時檢查並整理工具,如有損壞或缺少即報告任課教師或工場管理員處理。 |
4.催討未還之設備、工具,並報告副領班處理。 |
(四)材料管理員 |
1.管理材料室,負責材料領用管理及材料室整潔工作。 |
2.整理材料及廢料處理。 |
3.負責將材料領用及庫存情形報告副領班。 |
(五)安全管理員 |
1.檢查各項設備之安全設施、安全標語以及急救箱及消防設備佈置情形。 |
2.監督同學遵守各項安全規則,糾正同學不安全動作。 |
3.協助教師處理意外事故,並記錄詳細經過。 |
(六)保養管理員 |
1.上課前向工場管理員領取機器鑰匙及有關資料,下課後檢查公用機器並關閉機器動力總開關。 |
2.上、下課時檢查各項設備是否完整良好,如有故障應即轉報任課老師或工場管理員。 |
3.檢查工場房舍及電力設備情形,如有異狀隨時向領班及老師報告。 |
4.規劃及檢查所有機 具、設備及儀器之保養維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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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清潔管理員 |
1.檢查下課時工場門窗、電燈及電器設施是否關閉。 |
2.督導同學下課後工場清潔工作。 |
3.負責規劃工場清潔人員輪值工作。 |
三、產生方式
(一)實習工場人事組織由各科彈性設置,人選產生得由任課教師指派或指導學生互選擔任之。
(二)實習工場人事應定期輪換,以使全班學生均有參與學習及服務之機會。
四、本辦法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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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安高工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一般安全要求 |
1、 不可在實習工場內追逐嬉戲。 |
2、 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老師或工場管理員,勿擅自處裡。 |
3、 熟悉工場安全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位置。 |
4、 熟悉消防設備位置。 |
5、 熟悉工場急救箱位置。 |
6、 油料及易燃物儲存區附近不可逗留,更不可產生火星。 |
7、 保持工場地面乾燥,有油漬或積水應立即清除。 |
8、 不可在工場內進用食物或飲料。 |
二、服裝及安全防護要求 |
1、 工場實習時,應依規定穿著工作服。 |
2、 操作機具、設備應遵守安全防護要求穿戴安全服、安全眼鏡或其他安全護具。 |
三、操作機具、設備安全要求 |
1、 非經老師允許不可私自操作機具、設備。 |
2、 操作機具、設備前必須先了解操作方法、步驟以及安全防護事項。 |
3、 操作機具、設備前應先檢查外表及安全防護設備、如有明顯故障應立刻報告老師或工場管理員,不可繼續操作。 |
4、 操作機具、設備應專心,勿與他人談笑聊天。 |
5、 機具、設備使用完畢後應將電源關閉,並待完全停機後始可離去。 |
四、電器設備使用之安全要求 |
1、 電線、電器設備上絕不可擱置食物、飲料或物品。 |
2、 電路配線盤內、外應保持清潔乾燥,內部開關非經老師指導絕不可私自操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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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實習工場人員編制工作執掌表
科主任職掌: 1.主持各科科務並負責各科正常實習教學之指導事項。 2.擬訂並執行科務計劃、各項章則及經費預算事項。 3.會同教務處教學組初擬本科專任教師之任課事項。 4.擬訂及執行課程設計,教學改進及研究發展計劃。 5.會同實習處實習組擬訂並執行本科校內外實習計劃。 6.本科實習機具設備、實習材料之請購初核及主持驗收事項。 7.本科實習工場之佈置,安全維護及機具保養事項。 8.本科實習場地及教學設備之使用及管理事項。 9.本科教學研究會之加開、主持事項。 10.校內技藝競賽有關職類之報名、命題、監考、評分及結果統計事項。 11.輔導本憕學生參加校外技藝競賽諸事項。 12.會同實習處建教合作組擬訂並執行各科建教合作諸事項。 13.會同實習處就業輔導組輔導本科學生升學、就業及參加技能檢定事項。 14.分配本科教職員之工作並考核其服務狀況。 15.處理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專業及實習課程授課教師: 1.秉承各科主任之領導、執行並完成科務分配事項。 2.研擬實習課程及進度,準備材及教助,安排實習崗位並指導教學實施。 3.評閱學生實習報告及實習成品,並考核學生實習各項成績。 4.協助佈置各科實習工場,安全維護及機具保養之工作。 5.注意並維護學生實習安全。 6.指導學生保養機具設備並保持工場環境之整潔。 7.擔任實習機具設備及材料,規格及數量開列及請購及參加驗收事項。 8.擔任實習技能考試、校內技藝競賽、技能檢定之命題、監考及評分事項。 9.校外技藝競賽之選手訓練及輔導事項。 10.協助推動建教合作,技藝訓練及工廠代加工事項。 11.協助學生就業、升學及技能檢定之輔導推動事項。 12.處理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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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職掌: 1. 秉承科主任之指導辦理科務事項。 2. 負責各科財産、財物之帳冊登記及每季材料工具增減季報表之填寫事項。 3. 各科機具設備、材料之請購及會驗事項。 4. 各科實習工場固定機具設備之保養及紀錄事項。 5. 各科實習教學之協助事項。 6. 各科學生實習成品之登記、陳列及保管事項。 7. 各科一般行政業務及教學各項資料之整理、保管事項。 8. 協助教師指導學生負責各科工場(含工作崗位、各科專用教室及辦公室)之環境整潔及門窗關閉事項。 9. 處理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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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職掌: 1.科主任之指導、協助辦理科務事項。 2.負責各科財産之保管及安全維護事項。 3.負責各科實習設備之定期保養、借用及收回事項。 4.各科實習材料之加工、分發、使用登記、報廢及下腳之處理事項。 5.各科工具室、材料室、儀器室或科內特殊機具設備存放室等之物品存放、管理及環境整潔事項。 6.各科財産之盤點、送修及報廢事項。 7.各科工場實習日誌填寫事項。 8.各科工場大門(進出口)之關閉及鑰匙保管事項。 9.處理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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