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安全心得

工教97乙   493702499  吳宜娜

 

 

 

產業的生產活動,必然藉由使用各種生產機械或設備,利用其動力來加工所需要的產品。機械動力雖然可以幫助產品的加工;但是相對地也有可能危害到操作者的安全。

任何機械設備,只要有動力能量的存在,就會有潛在的危害,一般機械性危害型式包括擠壓危險、剪斷危險、切斷危險、絞入危險、陷入危險、衝擊危險、刺傷危險、磨擦危險、高壓液體噴射危險等,可由外觀作初步的判斷。

 

機械動作的危害

通常造成操作者傷害的基本機械動作有:

·  轉動、往復及直線作動-如凸輪、軸、聯軸器、皮帶、鉋床、鍊條、油壓缸等。

·  動作捲入點-如齒輪及齒條、滾軋輪組等。

·  切割動作-如切割金屬、木材之車床、鋸床等。

·  衝、剪、彎等動作-如紙、板金加工用軋盒機、衝床、折床等。

 

 

機械危害的認知

一般機械性危害可由外觀作初步的判斷,但是操作者確以為只要稍微留意就不會接觸,或小心操作就不會引其傷害等,過於單純化預防,反而造成災害的經常發生。

機械的危害一般而言,均是以最直接物理動能方式傷害操作者,因此操作者所受的傷害能量也是最直接-切、割、夾、捲為主。

 

機械危害的預防

·  基本上預防機械性危害以隔離為原則。 

·  作業上無法隔離危害時,必須因應不同場所、操作型態、危害型式等,加以設計與製作安全裝置等,以確保操作者的安全。 

·  作業點的防護也是機械性危害預防常用的方法之一,可以避免如衝、壓等捲入點的危害,常用安全裝置如護圍、雙手啟動、光電開關、拉開護腕帶等。 

·  呼籲業主或雇主使用經機械器具型式檢定合格之危險性機械產品。

 

衝剪機械應設安全護圍等設備,其性能以不使別工身體之一部分介入滑塊或刃物動作範圍之危險界限為度。但設有使滑塊或刃物不致危及勞工之設備者,不在此限。

1.          一手使用專用手工具,而另一手需以防護措施保護者。

2.          以雙手使用專用手工具從事工作物之放置或取出成品者。

攜帶用以外之手推刨床,應設左列規定之刃部接觸預防裝置。但經驗檢查機構認可具有同等以上性能者,得免適用其之一部或全部:

1.          覆蓋應遮蓋刨削工材以外部分。

2.          應具不產生撓曲、扭曲等變形之強度。

3.          可動式接觸預防裝置(係指該覆蓋可隨加工材之進給自動開閉刃部之接觸預防裝置)之鉸鏈部分之螺栓、插銷等,應施予防脫措施。

4.          除於將多數加工材料固定其刨削寬度從事刨削時以外,所使用之刃部接觸預防裝置(除直角刨削用手推刨床型刀軸之刃部接觸預防裝置外),應使用可動式接觸預防裝置。裝置之安裝,應使其覆蓋下方與加工材之進給側平台面間之間隙在八公厘以下。

圓鋸盤之動力遮斷裝置,應符合左列規定:

1.          於操作勞工不離開其作業位置,即可操作之處,設動力遮斷裝置。

2.          動力遮斷裝置易於操作,且為不因意外接觸、振動等,致使圓盤鋸有意外起動之虞之構造。

 

 

 

安全操作原則

·  機械在操作前,應詳閱操作說明及確認各項功能是否正常,除了顧及機械產量性能正常外,更應對操作者與機器運轉之間的人機界面上,安全裝置的作動無誤。 

·  機械維修保養管理上,應作好自動檢點及檢修。  

·  加強機械操作及維修人員之教育訓練,必須對所操作或維修的機器設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及熟練的技能。 

·  若非已具有機器設備之操作技術,切勿操作不清楚的機器或按鈕。 

·  對於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應存有疑惑並求證功能是否正常,勿過份信任裝置的可靠性。  

·  如因裝置失效,以致可能衍生或發生災害時,應立即切斷動力來源及消除內部殘留動力、電源等。

 

其他注意事項

·  機械使用說明及警告標示應詳細描述預定用來克服機械所有危險的程序及操作模式,同時必須指明是否需要受過特定的訓練,是否需要取得特殊的証照或資格,是否需要個人防護裝置等。 

·  機械設備的操作必須非常專注與嚴謹工作流程,避免熬夜加班趕工與偷工減料。

 

 

 

 

 

 

 

 

資料來源:

http://www.iosh.gov.tw/netbook/mechine/mechin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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