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 物質安全資料表>

何謂「MSDS」?
Ans:
物質安全資料表(MaterialSafety Data Sheet 簡稱 MSDS)可說是化學物質的身份證,包括了許多資料 ,依據行政院勞委會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中第三章物質安全資料表第十三條的規定已將舊有的十項規定更新為十六項(如附表)。
(1) 物品與廠商資料:物品名稱、物品編號、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緊急聯絡電話/傳真電話。
(2) 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中英文名稱、同義名稱、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危險物質成分(成分百分比)。
混合物:化學性質、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文名稱、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危害物質分類及圖示。
(3) 危害辨識資料:最重要危害效應、主要症狀、物品危害分類。
(4) 急救措施: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對急救人員之防護、對醫師之提示。
(5) 滅火措施:適用滅火劑、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特殊滅火程序、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
(6) 洩漏處理方法:個人應注意事項、環境注意事項、清理方法。
(7)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處置、儲存。
(8) 暴露預防措施:工程控制、控制參數、個人防護設備、衛生措施。
(9) 物理及化學性質:物質狀態、形狀、顏色、氣味、pH值、沸點/沸點範圍、分解溫度、閃火點、自燃溫度、爆炸界限、蒸氣壓、蒸氣密度、密度、溶解度。
(10) 安全性及反應性:安定性、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應避免之狀況、應避免之物質、危害分解物。
(11) 毒性資料:急毒性、局部效應、致敏感性、慢毒性或長期毒性、特殊效應。
(12) 生態資料:可能之環境影響/環境流布。
(13) 廢棄處置方法:廢棄處置方法。
(14) 運送資料:國際運送規定、聯合國編號、國內運送規定、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15) 法規資料:適用法規。
(16) 其他資料:參考文獻、製表單位、製表人、製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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