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防護用具

工教96  廖宏昌

一、前言

呼吸防護真是有害物對人體造成危害的最後一道關卡。一般而言,作業場所出現以下條件時,應考慮採用呼吸防護具

1.          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根據報國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的規定,臨時性作業是指正常作業以外的作業,作業期間不超過三個月且不再重覆;作業時間短暫是指同一作業每日不超過一小時;而作業期間短暫則是四指同一作業期間不超過一個月,且確知該作業終了日起六個月以內,不再實施該作業。在這些型態的作業中,若欲採用通風等工程控制措施並不經濟。

2.          進行作業場所清掃或通風裝置的維護、保養、修護工作。

3.          坑道、儲槽、管道、船艙等內部,以及室外工作場所。這類工作場所通常無法採取通風得工程控制措施。

4.          緊急意外事故逃生或搶救人命。

5.          採用工程控制措施,仍無法將空氣中污染物濃度降低至容許濃度之下。

6.          製程本身無法採用工程控制措施。

當上述情況與條件發生時,呼吸防護其往往成為保護作業人員不受有害物危害的唯一有效方式。

二、                呼吸防護具分類

呼吸防護具以功能分類,概可分為淨氣(air-purifying)、供氣(air-supplying)與組合(combination)三大型式。其中,淨氣式呼吸防護真是以濾材過濾呼吸空氣中的污染物;供氣式呼吸防護具則是另以清潔空氣源供給佩戴者所需之呼吸空氣;而組合式呼吸防護具則兼具兩種不同功能。

淨氣式呼吸防護具叉可分為無動力(或肺力)與動力兩種。無動力呼吸防護具完全依靠佩戴者自己的肺力提供呼吸所需的空氣;而動力呼吸防護具則是以攜帶型送風機等裝備提供呼吸氣流。使用淨氣式呼吸防護具時必須根據有害物的型態選用不同的濾材。因此,根據所使用濾材的不同,無論有無動力,淨氣式呼吸防護具又可再分為:粒狀物質防護、氣態物質防護以及顆粒狀物與氣態物防護功能的兼用式防護其這些防護具的主要差異在於所使用的濾材不同。粒狀物防護濾材大多以棉織物編織摺疊而成,可藉機械加上靜電作用濾除粉塵、煙等粒狀物;氣態物防護濾材則是由活性碳等物質製成,再配以特殊化學物質,對特定氣體或蒸氣等氣態物其反應吸收功能;而兼用式呼吸防護具所使用的濾材則是將具粒狀物與氣態物過濾吸收功能的濾材前後串接而成。對無動力淨氣式防護具而言,粒狀物質防護防護具一般自稱為防塵面具,而氣態物質防護具則一般稱為防毒面具供氣式呼吸防護具則有兩種基本型式:一為輸氣管面罩(airline respirator);另一種為自攜呼吸器(selfLcontained breathing app訂前肘SCBA)。前者是以空氣管自其他場所提供清潔空氣予佩戴者呼吸使用;而後者則是由佩戴者攜帶空氣。

雖然世界各國對呼吸防護具的分類大多遵循圖5.4.1所示的基本架構,但因各國國情的不同,基於性能測試與選用準則的要求,其細部的分類則有差異。我國一般事業單位所使用的呼吸防護具除少數使用國內產製外,有相當的比例係採用國外產品,這些國外產品均遵循不同的標準而設計,造成事業單位呼吸防護具選用的困擾。

 

 

鑒於上述需求,本所參酌美日歐呼吸防護具相關標準,本所短期顧問卞競錚生之建議,以及針對呼吸防護具產製廠商、使用呼吸防護具事業單位、相關政府學術單位所舉辦三場「我國呼吸防護具分類制度座談會」與會人士意見,提出如圖5.4.2所示我國呼吸防護具之分類建議[1]

 


 

此呼吸防護具分類架構力求

1.          可充分涵蓋各國標準之呼吸防護具類別,以因應國內複雜的市場。

2.          便利日後標準之劃分與訂定。

3.          考慮呼吸防護具選用因素。

4.          維持適當彈性,以因應市場變化與特殊需求。

5.          符合市場狀況,避免不存在於市場的類別。

6.          力求簡單,便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