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安ABC

簡圭鈺 工教94乙 490702084

工安ABC

本單元資料綜合摘自:勞工安全衛生簡訊
丙烯晴(Acrylonitrile,簡稱AN)之性質、用途及MSDS為何?
答:
(1) 丙烯晴之性質:丙烯晴係無色、具輕度氣味、蒸氣有毒之流動性液體。工業上生產之丙烯晴純度均在99%以上,其重要化性及特性,如下表所示。
丙烯晴之化性及特性
項 目 說 明
分子式 CH2:CHCN
分子量 53.06 g/mol
沸 點 77.3∼77.4℃
凝回點 -83℃
比 重 0.8004(25℃)
閃火點 0℃(密閉式)
爆炸範圍 在空氣中為3%∼17%
自動燃燒溫度 481℃
其他 可溶於大多數有機溶劑,並可進行多種化學反應,產製多種衍生物
 
(2) 丙烯晴之用途
  丙烯晴主要用以生產合成纖維(丙烯晴纖維)、合成橡膠NBR(由丁二烯與丙烯晴共聚而成)、塑膠如AS(由丙烯晴與苯乙烯共聚而成)、ABS樹脂(由丙烯晴、丁二烯及苯乙烯共聚而成)等,亦可用於纖維樹脂加工及塗料工業,尚可作抗氧化劑、醫藥、界面活性劑、染料合成的中間合成原料。此外,丙烯晴可反應生成丙烯醯胺作為水處理劑,也可生產Lysinc(胺基酸之一),或製成ADN作為耐龍66之原料,用途相當廣泛,本產品無替代品。
(3) 丙烯晴之MSDS:
物質安全資料表
  一、物品與廠商資料
  二、 成分辨識資料
  三、 危害辨識資料
  四、急救措施:
  五、滅火措施:
  六、洩漏處理方法:
  七、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八、暴露預防措施: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十、安定性及反應性:
  十一、毒性資料:
  十二、生態資料:
  十三、廢棄處置方法:
  十四、運送資料:
  十五、法規資料:
  十六、其他資料:
何謂「火災形成要素」?
Ans:
火災係可燃物違背人的意思,所發生的燃燒,而必須利用消防活動予以撲滅,以防止生命及財產損失的現象。一般稱燃燒者,係指物質發生氧化作用,溫度上升,發熱或發光的現象。所以,物質會燃燒,必須具備下列四個要素:
(1) 燃料(可燃物):起火之第一要素為燃料,如:煤、煤油、汽油、紙、布、天然氣等。燃料之主要成分為碳、氫、硫三種元素中的一種或數種。
(2) 溫度:欲使達到燃料的燃點,即需有熱。熱能可以分解燃料,產生可燃性氣體或蒸氣,而與空氣中的氧發生化學作用。
(3) 氧氣(助燃物質):第三要素為空氣中的氧氣,用以促成氧化作用而起燃燒作用。
(4) 連鎖反應:除了燃料、溫度、氧氣之外,尚須有「連鎖反應」,亦即燃料受熱而生可燃性氣體,此氣體與氧化合而生火、累積熱量、提高溫度,又使燃料分解,如此反覆不斷循環,燃燒才能持續。
  以上即是所謂燃燒三要素(四面體)與四要素的理論。
何謂「煙囪效應」?
Ans: 密閉空間內的燃燒往往因為空間氧氣不足,火勢會慢慢減緩,最後便可能會自動地熄滅。若密閉空間變開放空間後,因增加空氣的對流,有充分的氧氣及風勢,便會助長火勢,如同煙囪向上釋放熱能。
以發生於89年11月11日台北市東高立體停車塔火警為例,停車塔原為密閉式空間,只有底部開口供車輛進出,這種密閉空氣燃燒的火勢,本有慢慢減緩趨勢,但因火舌破壞了停車塔外殼,讓空氣及風進入,以致使原本悶燒的火勢得到流動空氣之助,進而燃燒猛烈,這就是所謂的「煙囪效應」之一。
新聞辭典之網站:http://www.hdes.tpc.edu.tw/wang/newbook0.htm#05
何謂「毒化物管制濃度標準」?
Ans: 化學物質是否為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係以其含量是否達管制濃度標準以上來予認定,亦即化學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且濃度大於或等於管制濃度標準時,始認定其為毒性化學物質。管制濃度標準之單位主要以重量百分比 (w/w)表示,但部分氣態毒性化學物質,例如:氯氣、光氣等,則是以體積百分比(v/v)表示。以丙烯晴為例其為環保署所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且其管制濃度標準為50% (w/w),若所運作之丙烯晴超過此標準,則即為列管毒性化學物質。
何謂「失能傷害」?
Ans:
(1) 失能傷害:損失工作日一日以上之傷害,包括死亡、永久全失能、永久部分失能及暫時全失能等。
(2) 非失能傷害:損失工作日未達一日之傷害,即輕傷害。
(3) 永久全失能:除死亡之外的任何足使罹災者造成永久全失能或在一次事故中損失下列各項之一,或失去其機能者:
a.雙目。
b.一隻眼睛及一隻手,或手臂或腿或足。
c.不同肢中任何下列兩種:手、臂、足或腿。
(4) 永久部分失能:指除死亡及永久全失能以外之任何足以造成肢體之任何一部分完全失去,或失去其機能者,例如手指斷導致殘廢。
(5) 暫時全失能:指罹災人未死亡,未永久失能,但不能繼續工作、必須休班離開工作場所,損失一日以上者。
在工安管理上有時會以「失能傷害頻率」作為管理績效指標,其係指每百萬經歷工時中,所有失能傷害次數(小數點以下三位不計),其公式如下:
失能傷害頻率=失能傷害次數*1,000,000/總經歷工時
何謂「MSDS」?
Ans:
物質安全資料表(MaterialSafety Data Sheet 簡稱 MSDS)可說是化學物質的身份證,包括了許多資料 ,依據行政院勞委會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中第三章物質安全資料表第十三條的規定已將舊有的十項規定更新為十六項(如附表)。
(1) 物品與廠商資料:物品名稱、物品編號、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緊急聯絡電話/傳真電話。
(2) 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中英文名稱、同義名稱、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危險物質成分(成分百分比)。
  混合物:化學性質、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文名稱、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危害物質分類及圖示。
(3) 危害辨識資料:最重要危害效應、主要症狀、物品危害分類。
(4) 急救措施: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對急救人員之防護、對醫師之提示。
(5) 滅火措施:適用滅火劑、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特殊滅火程序、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
(6) 洩漏處理方法:個人應注意事項、環境注意事項、清理方法。
(7)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處置、儲存。
(8) 暴露預防措施:工程控制、控制參數、個人防護設備、衛生措施。
(9) 物理及化學性質:物質狀態、形狀、顏色、氣味、pH值、沸點/沸點範圍、分解溫度、閃火點、自燃溫度、爆炸界限、蒸氣壓、蒸氣密度、密度、溶解度。
(10) 安全性及反應性:安定性、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應避免之狀況、應避免之物質、危害分解物。
(11) 毒性資料:急毒性、局部效應、致敏感性、慢毒性或長期毒性、特殊效應。
(12) 生態資料:可能之環境影響/環境流布。
(13) 廢棄處置方法:廢棄處置方法。
(14) 運送資料:國際運送規定、聯合國編號、國內運送規定、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15) 法規資料:適用法規。
(16) 其他資料:參考文獻、製表單位、製表人、製表日期。
何謂「爆炸上限」與「爆炸下限」?
Ans: 爆炸界限的大小與範圍是評估及控制火災危害的重要參數,一般而言,爆炸下限愈低或爆炸範圍愈大,則火災爆炸的危險性愈高。例如丙烯晴(AN)之爆炸界限為3~17%(體積百分率濃度),其中3%為爆炸下限,17%為爆炸上限,範圍內如有能量、空氣即產生爆炸。
何謂「閃火點」?
Ans: 當可燃性液體或昇華性可燃固體受熱時在表面將揮發少量蒸氣,並與空氣混合,此時若有微小火源接近時將引燃表面附近之蒸氣而形成一閃即逝之火花,能產生此種現象之最低溫度稱為閃火點或閃點,亦可稱為下閃點。在該一溫度下,液體表面揮發產生之蒸氣濃度恰為爆炸下限,火焰引燃後表面附近之可燃蒸氣即因燃燒之化學反應而消耗,濃度降低至爆炸下限以下,無法繼續發生閃火現象。若溫度升高至一定程度使揮發之蒸氣濃度恰為爆炸上限時,該一溫度則稱為上閃點。
各種可燃性液體之閃火點可由儀器測量得知,但因所使用儀器之不同,所得到之結果可能稍有差異,有時差異可達10℃。以密閉系統測試(閉杯法)所得之結果一般較開放式系統(開杯法)所測得之閃火點低。
當環境溫度使液體表面蒸氣濃度可持續燃燒時,該一溫度稱為燃點,此溫度約較該物質之閃點高約5∼20℃。閃點在100℃以下之物質,其燃點常與閃點相當接近甚至相同,故在評估或表示某一物質之危險程度時,常用閃火點而較少用燃點。一般常用物質之閃火點可在本所網路資料庫物質安全資料表中查得。
閃火點愈低表示其蒸氣愈容易引燃,故火災的危險也愈大。
何謂「急毒性(Acute Toxicity)」?
Ans: 高劑量下的化學藥劑在短時間內(通常在24∼48小時內)對生物體所產生的致毒害效應。暴露的途徑(吸入、接觸、口服)可能為單一途徑或同時為二種或三種方式,為較易被生物體所吸收之化學藥劑在高劑量下產生立即而致危害的毒性。
何謂「恕限值(Threshold Limited Value, TLV)」?
Ans: 恕限值(Threshold Limit Value, TLV), 亦稱閾值,為化學物質濃度在人體代謝仍未受影響情況下之最高值,一般危害性越強之物質,其恕限值越低。
災害現場區分為「熱區」、「暖區」、「冷區」之意義為何?
Ans: 害物質應變現場指揮系統,區域管制(Zoning)是很重要的程序。通常依危險度由高而低,大致區分為三個區-熱區(Hot Zone)、溫區(Warm Zone)及冷區(Cold Zone)。
熱區又稱禁區、污染區、危險區,為事故發生地點。其安全管制距離,隨著化學物種及洩漏火災狀況之不同而有差異,可參考北美應變指南(1996年版)所記載之距離。
溫區又稱暖區、中間區、污染降低區、除污區,主要作用是供除污設備架設,此區可作為指揮官及救護站架設位置所在(冷區)之緩衝區域。此一緩衝地帶以現場除污設備之需求,大約需要25公尺之距離,但如考慮大量洩漏、伴隨火災、及氣體擴散時,必要時得加倍。除污站必須設在事故地點上風處,但仍須注意火災爆炸之破片及有害氣體擴散之威脅。
冷區有人稱為安全區、指揮區,與暖區相鄰,是尚未被污染之區域。但由於緩衝區域可能因任務需求而擴大,導致冷區也有部份區域或全部遭污染。指揮官、安管人員、急救人員及其他支援、備勤人員,均須在冷區集結,必要時可向後撤至適當距離。

本單元資料綜合摘自:環保署網站、產基會內部資料
名詞定義:
 
1. Hart 通訊協定:全名為Highway Addressable Remote Transducer Protocol,乃是一種數位通訊協定,用以提升傳統式之訊號傳輸能力,主要作為現場智慧型儀器及控制系統間之溝通與資料傳遞用,同時仍保留4 - 20 mA之傳統訊號傳輸方式。
2. FieldBus:為FieldBus Fundation所制定之一種通訊協定,主要利用雙向式數位通訊協定,作現場儀器及控制系統間之溝通與資料傳遞。
3. 備援設計:同時利用一個以上之系統模組或元件執行同一項功能,因此當其中一個故障時,該功能仍能不中斷地繼續被執行。
4. 三選二控制:利用三個系統模組或元件執行同一項功能,而執行結果則以多數為準。例如其中兩個系統模組輸出為1,第三個系統模組輸出為0,則最終系統之輸出將會採用多數(在此例中為1),而這可能代表第三個系統模組有故障發生。
5. Alarm Subsets:指數個警報常同時一起作動,具有某種程度的相關性及重複性。
6. Chattering Alarms:警報之設定值不當,或其他製程原因,造成警報作動之頻率過高。
7. 毒災聯防小組:為「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聯合防救小組」之簡稱,為行政院環保署於八十六年度時,針對危害民眾較大的毒化物運作廠/場,輔導業者所共同建立之災害聯防救體系,並由各小組自行運作。其目的在於促使各毒化物運作廠/場以互助小組的型式,發揮相互支援之功能,提升國內毒災防救技術的能力。
8. 無預警測試:為演練的一種型式。在未事先告知被測試單位之情況下,由上級單位對其下屬單位下達模擬災況,此時被測試單位即應開始展開應變作業演練。此演練方式可評估該單位對於災害的警覺性。
9. 毒性化學物質:於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定義,毒性化學物質係指人為產製或於產製過程中衍生之化學物質,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毒管法並將毒化物依特性分類如下:
 
◆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等作用,致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者。
◆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經暴露,將立即危害人體健康或生物生命者。
◆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何謂「職業災害千人率」?
Ans: 職業災害千人率為常用之工安管理指標,是一種透過不同時間或工作特性之間的數據比較值,將可藉以了解工安管理工作之有效性。如我國勞委會均會統計歷年災害千人率,做為訂定年度檢查方針或施政之參考。
職業災害千人率 = (平均年公傷次數) / (總員工數) × 1000
 
  註:「全產業災害」為「全產業死亡」、「全產業殘障」、「全產業傷病」之合計。
 
  資料來源: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輔導人員訓練教材
何謂「暴露評估」?
Ans:
暴露評估運用於工業衛生領域中,係指評估人員暴露於作業場所中有害物的狀況。由於越來越複雜的工作環境,使得與工作相關的危害物,不論是化學性、物理性或生物性媒介物均較以往增加,因此所運用之暴露評估方式是否能正確預測或篩選出對人員有害之作業,將影響所擬定之改善方案是否有助於現場危害的減輕。
暴露評估常以環境測定來進行,然而這並非暴露評估的唯一方法;比較暴露值與法定容許暴露濃度值,亦不是暴露評估的唯一目的。為了要保護工作人員的健康,工業衛生管理者應更有系統、有效率的來執行職業暴露評估工作。瞭解廠內所有工作人員隨時間而不同之暴露狀況,有效改善不良的工作環境,並逐年增強對廠內未知狀況的掌握。
依據美國工業衛生師協會(AIHA)暴露評估委員會於1998年出版的"A Strategy for Assessing and Managing Occupational Exposures"一書提出新的暴露評估策略如下圖所示,依此模式將可以有限資源取得最有效之暴露評估資訊
 
何謂「責任照顧」?
Ans:
責任照顧制度為化工業者推展的一種環安衛管理系統。長久以來,化工業者創造了高度的經濟成長及社會繁榮,舉凡各種民生用品之生產,均與化學工業息息相關,但由於近年來國內外重大化學災害的衝擊,以致公眾對於化學工業產生疑慮,進而影響化工產業的正常發展。
歐美國家之化工業者,為消除公眾對化工產業之工安、環保疑慮,遂以產業公會的團體力量,由會員公司之領導階層對員工及社會承諾實施「責任照顧(Responsible Care, RC)制度」的決心。而我國石油化學公會早在民國83年即成立責任照顧制度推動小組,於85年初經由經濟部工業局與台灣美歐僑商會的協助,共同推動責任照顧制度,並成立「中華民國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TRCA)」。該協會已於民國86年5月加入國際化學協會,而成為正式會員。
責任照顧制度特別之處在於施行對象以化工業為主,且尚無驗證機制,純粹為企業的自發性活動。此制度的推動與管理架構,一樣是運用ISO之P-D-C-A(Plan, Do, Check, Act)管理邏輯來運作。目前,中華民國化學工業責任照顧協會已制訂了運輸安全、.緊急應變、製程安全、承攬人安全、廢棄物管理與減量共五項準則,以供會員遵循。
 
  資料來源:全球變遷通訊30期、中華民國清潔生產中心網站、環保署網站、職安衛管理系統輔導人員教材、安全衛生年度報告書參考例手冊
何謂「失能傷害頻率」?
Ans:
失能傷害頻率(Disabling Frequency Rate, F.R.)是每一百萬工時中,發生失能的次數。其公式如下:
其中,
(1) 失能傷害次數:即發生以下職業傷害之次數
  a.死亡:由於職業災害,致使勞工喪失生命而言,不論罹難至死亡之時間長短。
  b.永久全失能:除死亡之外的任何足使離災者造成永久全失能,或在一次事故中損失下列各項之一,或失去其機能者:
•雙目
•一隻眼及一隻手,或手臂或腿或足
•不同肢中之任何下列兩種:手、臂、足或腿
  c.永久部分失能:除死亡及永久全失能以外之任何足以造成肢體之任何一部分完全失去,或失去其機能者。
  d.暫時全失能:罹災人未死亡,亦未永久失能,但不能繼續其正常工作,必須修班離開工作場所,損失時間在一日以上,暫時不能恢復工作者。
(2) 總歷時工時:全體勞工實際經歷的工作時數。計算方法為每一員工的工作日數乘以該員工每日的工作時數,再乘以員工的人數。
應注意失能傷害不包括輕傷害,即當日痊癒,隔日即能復工者,不得列入計算。
  資料來源:工研院能源與資源研究所、中華民國能源之星網站、「工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實務」(洪根強、楊明枝、曾傳銘著,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8.9)
何謂「失能傷害嚴重率」?
Ans:
失能傷害嚴重率(Disabling Severity Rate, S.R.)即每一百萬工時中,發生失能傷害所損失的日數。其公式如下:
其中,失能傷害總損日數:包括死亡、永久全失能、永久部分失能與暫時全失能等四種失能傷害損失日數的總合。死亡與永久全失能接以六千天損失日數計算;永久部分失能,依傷殘程度計算損失日數。
何謂「綜合傷害指數」(Frequency-Severity Indicator, FSI)?
Ans:
綜合傷害指數(Frequency-Severity Indicator, FSI)即綜合F.R.與S.R.兩種比率所得的指數,為F.R.與S.R.乘積除以1,000的平方根。以下式表示:
何謂「ANSI」?
Ans:
美國國家標準學會(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 ,ANSI)為非營利性的民間組織,成立於1918年,主要職掌為針對美國的商業競爭與生活品質議題,執行自願性標準的標準化、符合性評估系統等作業的管理與協調。進一步資訊請查詢該會網站:http://www.ansi.org
何謂「AIHA」?
Ans:
美國工業衛生協會(American Industrial Hygiene Association, AIHA)是全世界最大的職業與環境健康專業協會,擁有來自政府、勞工、工業界、學者、私人企業等領域之12,000個會員。該會成立於1939年,提供會員有關工業衛生、職業與環境健康方面的相關資訊、新技術、指引等服務。進一步資訊請查詢該會網站:http://www.aiha.org
何謂「PEL」、「TLV」?
Ans:
職安衛工作的眾多項目中,常需要針對數種物質進行評估與量測,因此必需選用一適當的標準規範予以對照,進而評估現場化學物質濃度是否危害員工健康。目前,常用的職業暴露濃度(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OEL)有兩種:容許暴露濃度(Permissible Exposure Limit, PEL)與恕限值 (Threshold Limit Value, TLV)。
此兩種OEL的建立機構分別為:(1)PEL--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署(OSHA):為美國政府聯邦機構中,不但具有執法能力,且負責建立強制性安全與健康標準的單位;(2)TLV--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師協會(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 ACGIH):具研究團體色彩,且成員多為職衛專家與學者。該單位根據流行病學研究、高暴露族群案例、劑量反應關係與已知的生化反應機制…等,建立一以考量人體健康為目的職業暴露恕限值(TLV)。
為考量暴露時間對人體造成之影響,PEL與TLV均有三種分類方式:
1. TWA (Time Weight Average):8小時日時量平均濃度。此一數值乃基於一天工作8小時,一週工作5天,在此環境條件下每天均接受相同濃度的重覆暴露,絕大多數的工作者不至產生不良之生理影響。但對少部份生理狀況敏感之族群,在此濃度暴露下仍有發生不良生理影響之可能。
2. STEL (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短時間暴露濃度。短時間 (15分鐘) 暴露於此一濃度下,員工生理反應不至感到刺激、慢性或不可逆之組織病變,與足以增加意外傷害機率之昏迷。STEL之暴露時間不應超過15分鐘,一天之內不可超過4次,STEL之發生間隔至少應在1小時以上。
3. Ceiling:最高容許濃度。此一濃度要求環境中任一時間內均不得超過此一數值,目的在於保護員工免於短時間暴露下,造成可能的生理刺激反應、組織不可逆病變或昏迷等職業傷害。
 自1941年ACGIH公布第一筆TLV數據,全美職衛專家與研究學者每年均會審閱最新的職衛研究與相關報告,以訂定確實能保障員工健康的化學物質暴露濃度。1970年OSHA成立之初,ACGIH便於前兩年提供適當之數據資料讓OHSA參考,OHSA亦接受絕大部份之建議值,進而成為OHSA所公佈之PEL。
 由於OHSA扮演執法機關之角色,變更PEL涉及繁雜的法定程序與民間企業的爭議,故OEL之更新速度不如ACGIH每年審查的TLV來得快。因此,相同化學物質的TLV大多低於PEL;亦即意味著,TLV有著更嚴格的職業暴露考量。TLV之設計考量僅評估職業環境中大多數員工不會造成生理危害的最低濃度,而將實際執行可能遇到的困難與事業單位可達成目標的能力等諸多因素予以排除。
 因此,工業衛生師除了需面對合乎法令要求的PEL外,對於職衛暴露評估之考量,參考TLV亦是一件相當重要的工作。另,在我國中央主管機關所訂的「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中,對於PEL及TLV,亦有規範可循。
參考資料: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 Documentation of the threshold limit values and biological exposure indices, 7th Ed., USA, Cinncinati, 2001.
何謂「安全旅程(Safe Journey)」?
Ans:
 
即經由被動、主動、互動與團隊等階段,消除不安全行為,達到安全文化及零災害目標的歷程。其發展過程圖示如下:
何謂「比爾定律、朗伯-比爾定律」?
Ans:
當光經過物體時,由於物體吸收了部分可見光的能量,致使光強度變弱,並使物體呈現出某種顏色。如果原來是透明體,則仍然是透明的;如果所有的光都被吸收了,那麼這種物體便是黑色的。
而光的吸收作用是受朗伯(Lamber)定律和比爾(Beer)定律這兩個物理定律支配的。朗伯定律指出,在一定的波長下,光的吸收量與吸光材料的厚度成正比。比爾定律指出,在一定的波長下,光的吸收量與吸光材料的濃度成正比。朗伯-比爾定律可以寫成下面的數學形式:
式中ι 為介質(如透明膠片、印刷油墨膜層等)的厚度(見圖2-26);C 為介質的濃度(單位體積內含色料的數量);aλ稱為吸收物體的分子消光指數或吸光指數,它與吸收物體的分子結構有關,aλ與照射光的波長有關。aλ對於一般的吸收(如中性灰色),近似於常數;而在部分吸收的情況下(如彩色物質), aλ隨波長不同而有顯著變化,對於不同波長的色光,值差異很大。
朗伯--比爾定律在印刷科學中有著廣泛的應用,但是要注意,朗伯定律只限於吸收物質是均勻的,比爾定律也只限於吸收物質在一定的濃度範圍內,當濃度發生變化,產生離解、聚合等現象就不成立了。
何謂「六個標準差 (Six Sigma, 6σ)」?
Ans:
(1) 六標準差定義
 
在統計學定義而言:六標準差是指在完美情況下每10億個量測值中,其缺點只有2個機會,亦即2PPB (Part Per Billon),也就是良品率有99.9999998%。(如下列數據)
 
完 美 情 況
規格界限 百分比 (%) 可能不良率 (ppm)
+/- 1σ 68.27 317300
+/- 2σ 95.45 4500
+/- 3σ 99.73 2700
+/- 4σ 99.9937 83
+/- 5σ 99.999943 .57
+/- 6σ 99.9999998 .002
依Motorola公司所訂立的品質水準而言:是量測值中可能發生的變異納入考量,偏離規格中心 ±1.5 sigma後允許缺點為3.4 PPM(Part Per Million),也就是良品率達到99.99966%。
 
實 際 情 形
規格界限 百分比 (%) 可能不良率 (ppm)
+/- 1σ 30.23 697700
+/- 2σ 69.13 308700
+/- 3σ 93.32 66810
+/- 4σ 99.3790 6210
+/- 5σ 99.97670 233
+/- 6σ 99.999660 3.4
就實務上而言:六標準差是一種邏輯理念及改善手法,運用策略、文化改變及各種管理與統計工具整合一起使用,而達到顧客滿意、成本降低、獲利增加及追求完美的目標。
就應用上的定義而言:六標準差為一全面且具彈性的系統,可用於獲取、維持和擴大企業成功。六標準差的趨動要素,在於洞悉顧客之需,嚴格使用事實、資料、統計分析,以及全力關注業務流程的管理、改善和創新。
(2) 標準差執行步驟
  有下列五種邏輯步驟: (資料來源CTI台灣分公司講義)
 
1. MAIC (Measurement, Analysis, Improvement, Control):衡量→分析→改善→管制(依此循環),本步驟是改善既有現狀。
2. DMAIC (Define, Measurement, Analysis, Improvement, Control):定義→衡量→分析→改善→管制(依此循環),本步驟是加強定義在既有體制內的變革性改善。
3. DMADV (Define, Measurement, Analysis, Design, Validation):定義→測量→分析→重新設計→驗證(依此循環),本步驟是打破現狀藩籬,體制外的創新變革。
4. DEOVI (Define, Evaluate, Optimize, Validate, Incorporate):定義→評估→最佳化→驗證→建立團隊執行(依此循環),本步驟是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在第一時間內達成目標的作業方法。
5. DFSS (Design For Six Sigma):以Six Sigma的目標設計流程或產品。
說明:
 
定義(Define):具體描述現況問題,確認關鍵與影響,設定目標與範圍及界定顧客要求,制定核心策略流程圖。
量測(Measure):運用管理及統計工具,找出CTQ(Critical to Quality)或CTC(Critical to Characteristic),驗證問題與流程、衡量作業績效及收集資料。
分析(Analyze):根據抽樣計畫,分析收集數據確認改善目標、確認關鍵流程輸入變數、確認所有變數來源及評估流程設計。
改善(Improve):針對關鍵變數問題,訂定改善方案,設計新流程與測試追蹤改善後的關鍵變數是否壓縮到最小。
管制(Control):對變數量測系統的持續有效管制,建立關鍵變數的流程管制計畫,使流程能持續改善。
(資料來源:中華六標準差應用協會,http://www.sixsigma.org.tw/)
何謂「製程安全管理」?
Ans:
製程安全管理(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緣起於美國。在美國其主要的法令依據為CFR 29, 1910.119。其規定事業單位必須於工廠內準備與實施之內容如下(製程安全管理實施之要項):
(1) 勞工之參與(Employee Participation)
(2) 製程安全資料(Process Safety Information)管理
(3) 製程危害分析
(4) 操作程序(Operation Procedure)
(5) 員工訓練(Training)
(6) 承攬商管理(Contractors)
(7) 試車前安全評估(Pre-Startup Safety Review)
(8) 設備完整性(Mechanical Integrity)
(9) 動火許可(Hot Work Permit)
(10) 製程變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e)
(11) 意外事故調查(Incident Investigation)
(12) 緊急應變與計畫(Emergency Plan and Response)
(13) 稽核(Compliance audits)
(14) 機密文件(Trade Secrets)
何謂「純損風險管理(Pure Risk Management)」?
Ans:
 
純損風險管理之管理標的是以災難性、損失性的純損風險對象,此乃為融合保險、財物、工業安全等管理理論於一身的財物管理科學。國內保險業界人士稱之為「危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