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關於創業的二三事
資料來源:青年創業圓夢網|取得時間:2016/05/22

  • 青年創業

  • 學有專精,但不是產銷人發財樣樣精通,這樣還可以創業嗎?有機會成功嗎?

    大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林詠翔總經理表示,產銷人發財只要有一個面向特別突出,創業就可能會成功。有了比別人厲害的地方,自然就會有競爭優勢,也會因此帶動業績成長;另一方面,創業是團體戰,就算是老闆也不見得樣樣精通,重要的是找到對的人才,並且規劃可以留住人才的管理機制和發揮空間。 建議創業者除了培養產銷人發財的「常識」外,也要有氣度和格局可以吸引好的伙伴加入團隊,這樣才能發揮戰力,提高創業成功的機會。

  • 創業初期面臨資金週轉、產品行銷問題如何解決?如遇到瓶頸有什麼建議?

    玉豐海洋科儀股份有限公司張乃仁總經理表示,他在創業時遇到最大的問題是資金的預留,無論研發成本、機具設備的報廢等,對公司都是一筆龐大的支出,這些支出在事發前無法確實掌握,但創業家必須培養自己能夠確實掌握資金流動的能力,公司才能持續下去。建議青年創業家善用政府及專業顧問指導團隊的資源,讓有益的資源作合理的分配並發展其最大的效益。

    想創業但不幸的發現資金不夠寬裕時,給奇創造股份有限公司高協聖總經理建議,應該重新定義產品,並思考該產品定位,將產品申請專利或找其他人共同合作,都是可初步解決資金缺口的方式。創業者的產品很棒但都沒有賞識的伯樂,這也是種創業瓶頸,這時創業家不能坐等機會降臨,大部分人會選擇存夠一筆退休金後再創業,這是消極的想法,因為你的產品可能只有一點缺憾,可很快修正改善,亦或只是推銷產品的紅娘不好,只需要換一位專業的推銷員;也有一部分人會先擱置產品,到大公司去工作3-5年,累積人脈,之後再來創業,創業時轉向身邊這群經年累積起來的人脈推銷,他們了解你的人格特質及能力,就會來支持你,因此將產品延後五年推出,也是一個方法。

  • 離開學校後,還有什麼管道可以進修創業相關知能?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加強青年創業動能,特規劃「創業知能養成計畫」,辦理免費創業課程及論壇等,其中,「創業育成班」即針對創業剛起步的創業者,安排法律、工商登記、財稅規劃、創業初期行銷及營運計畫書撰寫等課程;「進階主題班」則係針對已創業者設計,安排營運、行銷、人資、風險、財務等五大面向之主題,深入充實創業應備管理技能。

    若無法到現場參與課程,也可至「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www.smelearning.org.tw)之創業育成學院,進行線上數位學習。另外,不定期舉辦之創業論壇,則針對各產業趨勢、時勢商機、科技工具應用等領域規劃標竿學習,邀請成功創業家、新創事業青年等分享創業經歷,相關課程及活動資訊可上創業知能養成學習網查詢(http://learningup.sme.gov.tw/)。

  • 什麼是「青年創業專案」?成立的目標為何?

    為提升競爭力與協助青年發展,推動改善產業勞動環境與創業相關政策,讓企業有良善成長環境並注入青年創新創業新興活水,實為發展關鍵,因此,經濟部彙提「青年創業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係以促進就業之基礎上,提供青年職涯規劃之另一選擇方向,本專案創業青年範圍為20歲至45歲之「廣義青年」,但非僅推廣青年畢業即投入創業行列,希望青年在自身累積職場工作經歷或有充分準備後,得運用政府豐富創業輔導資源,協助其創業圓夢,帶動經濟活水。

    為統籌及整合部會間的創新創業措施,掌握各部會辦理案件的來源及去向,建構無縫接軌施政作為,特成立跨部會「青年創業工作平台」及建置「青年創業資訊平台」,以強化資源橋接分享及串接機制,協助青年排除創業障礙,以發揮資源整合綜效。
    青年創業專案成立的目標:

    一、運用現有各部會創業資源,策勵及萌發青年創業之動能,讓青年之創意與創新,有效進入創業領域,使整體經濟發展朝正向發展,進而提供社會安定一股新的力道。

    二、堅實推動本專案,持續滾動檢討修正,除蓬勃國內創業風潮,同時鼓勵開創創業新型態,使新興農業企業、文化創意產業、社會企業等面向之創業均能逐一開展,並朝高知識技術涵量及與國際接軌發展,讓創業更具成長發展之能量。

  • 我的自有資金不足,如何能募集眾人的資金?創業資金不足時,除青創貸款外,還有哪些管道?

    創業募資的管道很多,除了青創貸款之外,目前還可利用群眾募資的方式進行。透過櫃買中心的創意集資資訊揭露專區,與募資平台合作,提出可行之business model,吸引到投資人出資。另外還有創櫃板、創業天使、創投等籌資方式可以運用。不同於貸款要返還本金及利息,透過群眾募資平台,只要將產品商品化,回饋給投資人即可,這些管道也是可選擇的。

    此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財務融通輔導資源手冊」,也針對青年創業、創新發展、研發或升級轉型貸款等融資提供數種方案選擇。比方說「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今年整合創業啟動金與原本的青創貸款,除提供優惠貸款利率,同時也提供完善的協助措施,如創業輔導顧問等,讓銀行在放款方面,除衡量借款人的條件及其擔保品等外,也能看到借款人的事業發展前景,有利放款。在保證人這一塊,若貸款額度為50萬元以下者,免保證人;若高於50萬元,則以信保基金提供信用保證。

    若有任何相關創業疑問,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設有免費服務電話─馬上辦服務專線0800-056-476,可為大眾第一時間諮詢創業問題或轉接專業的輔導團隊提供協助。

  • 我畢業後如果想要自己當老闆,可以到哪裡找相關的資訊呢?

    為了提高創業成功的機會,建議要投入創業前,最好先評估自己有哪些資源,例如產品技術、自有資本、對投入產業的瞭解等等。此外,政府最近也推出一系列創業輔導計畫資源,整合13個部會「青年創業專案」,並設有「0800-589-168」免費諮詢窗口,以及「青年創業及圓夢網」(http://sme.moeasmea.gov.tw)等入口管道,歡迎民眾多加查詢使用,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計畫資源。

  • 我畢業後想要創業,怎麼知道要準備多少錢?可以用什麼方法獲得創業資金?

    一、首先要先了解資金的需求與來源;資金的募集可分為兩種:自有及外來資金兩種。自有資金大多是指自有存款,外來資金以向親友募集、銀行專案貸款或政府的政策創業貸款(需有企業負責人之資格)為主。建議自有資金要佔總資本約5成以上,最理想是7成,以免因每月貸款利息壓力過高而失敗。

    二、創業資金運用上大致分為2部分:「開辦費」(ex.裝潢費、租押金、設備器材費用、雜支等)及「每月固定支出」,其中需要扣除掉首月的固定支出,還需要準備幾個月固定支出作為週轉金,週轉金的準備需要有6個月的緩衝期,避免因資金週轉不靈倒閉。想在創業前多了解相關資訊,可以報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育成及主題班實體課程及網路大學校數位課程。

    三、初次創業的民眾,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針對20歲~45歲、具備完善創業構想並已籌備中之創業青年,提供籌設階段之創業啟動金,以協助新創事業發展。詳細要點及辦理程序可至以下路徑:「青年創業及圓夢網→找資金」查詢。

  • 創業資金

  • 請問是否有相關資料與輔助機制可幫助我們撰寫申請政府補助計畫之計畫書?

    創業青年於撰寫申請政府補助計畫之計畫書上若遇問題,可洽以下管道尋求協助:
    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諮詢服務計畫」:設置免付費諮詢服務專線0800-589-168提供創業顧問諮詢服務,以利民眾於創業前的完備準備工作。

    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圓夢計畫」:透過多元經管輔導、市場推廣、異業交流等方式帶動創業風潮。對於中小企業於籌備申請政府多項補助計畫時的困難,亦提供專業顧問協助業主準備計畫書。如有需求可至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圓夢計畫專區下載申請表http://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1259&ctNode=710&mp=1

    三、經濟部為有效協助創業青年及女性創業者穩健經營事業,特推動「創業知能養成計畫」及「婦女創業飛雁計畫」,透過多元化輔導措施以營造優良的創業環境。詳細計畫內容與課程可分別至http://learningup.sme.gov.tw/http://www.sysme.org.tw/woman/internet/index.asp查詢。

    四、經濟部「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數位學習網站:提供近千門免費數位課程,協助創業者掌握奠基與發展提升相關知能,其中亦含政府補助計畫內容與執行教學,以及創業貸款數位學習課程。詳細課程資訊與簡介請至網站http://www.smelearning.org.tw/查詢。

  • 請問銀行審核流程與作業時間為何這麼長?

    銀行審核作業需遵循5P原則進行審查,一般多因申貸者常有財務不健全、送審資料不完整、信用狀況不佳等原因而延宕;民眾若有疑慮,可透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進行個案協處,必要時透過財務顧問到場進行診斷協助。
    服務專線:0800-056-476或服務信箱:solution@moea.gov.tw。

  • 如果遭遇重大天災,導致事業有損失,政府有提供哪些協助?

    受災企業可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及寬延退票處理,有需求之企業請向馬上解決問題中心提出申請。另也透過「在地關懷主動服務中小企業專案」針對受災情況較為嚴重地區成立「主動服務團」,其成員除當地中小企業團體外,尚包括經營管理與財稅會計專家,相關服務團隊將深入災區以瞭解、關心並協助中小企業解決租稅減免、復舊計畫、融資貸款等問題,有意申請者可電洽該地區縣市政府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或撥在地關懷免付費專線0800-580185洽詢。

    並提醒受災企業,應儘量蒐集完整受災證明,包括拍照存證,以利日後申貸及相關租稅減免之需要,詳情請至財政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或電(02)2322-8000查詢相關租稅減免注意事項。

  • 我想創業,但不知道該準備多少錢?

    資金運用上大致可分為兩部份:「開辦費」(ex.裝潢費、租押金、設備器材費用、雜支等)及「每月固定支出」(ex.店租費用-單月月租*6、
    人事成本-人數*單月月薪*6、
    原物料費-每月成本{含所有進出貨成本及必要雜支}*6、
    水電費-單月水電費*6、
    應付本金及利息-{單月貸款應付本金+利息}*6)。

    其中需要扣除掉首月的固定支出,還需要準備幾個月固定支出作為週轉金,週轉金的準備需要有6個月的緩衝期,以避免因資金週轉不靈倒閉。

    週轉金計算公式:創業資金-(開辦費用+首月固定支出費用)=剩餘資金(週轉金)、剩餘資金÷每月固定支出=週轉資金期限(最好大於6)

  • 我是農民,有沒有什麼貸款可以申請?

    若您計劃投入農業經營者(農業相關科系畢業,或為農委會及其所屬機關所開辦農業訓練之學員),以及已從事農業經營而規畫擴大經營規模之農民朋友們,可向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申請一般農業貸款外,農委會另有優惠之專案農貸可予支應。可洽農委會-農業金融局0800-388-599。

  • 企業有債務(或信用瑕疵),資金或還款上遇到困難,需要與銀行協商,要怎麼辦?

    若有繼續經營且提出償債計畫,於金融機構之授信屆期,經向原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展延或分期攤還,而未達成合意之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規定之中小企業,且未曾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破產法」或其他法規,進行債務協商、更生、清算、和解、重整或破產程序者,應檢附下列資料向經濟部提出申請:
    (1) 申請表(依受理機關規定格式)
    (2) 聲明書
    (3) 最近三年度財務報表影本各一份
    (4) 營運及償債計畫書。
    洽詢專線:0800-056-476。
    註:企業規模超過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非中小企業者,受理申請機關為經濟部部工業局0800-000-257。

  • 我有一個新技術/新產品,在研發上遇到資金短缺,請問有何補助可申請?

    目前經濟部主要提供兩項補助計畫,可供中小企業主申請運用:

    一、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加強創新技術或產品的研發,針對符合中小企業標準之合法設立企業,依據「經濟部促進企業開發產業技術辦法」所訂定的計畫提供補助。申請資格及方式請查閱計畫網站http://www.sbir.org.tw,對此項計畫若有疑問請致電服務專線:0800-888-968。

    二、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計畫:
    為促進產學合作,協助傳統產業升級,藉由學界豐沛研發能量協助並鼓勵產業投入研發及爭取政府研發補助資源,計畫詳細資訊請洽(02)2391-8755、http://sita.stars.org.tw/

  • 工商登記

  • 如何申辦公司/商業登記?登記費用為多少呢?

    一、為了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政府於2011年推出「開辦企業─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創業民眾可於該網站申辦公司/商業登記預查及設立登記、勞健保設立、工作規則核備等業務,網址為:https://onestop.nat.gov.tw,您若有使用上的問題、申辦程序與法規疑問,可洽經濟部商工行政客戶服務專線:412-1166。

    二、關於工商登記相關費用
    (1) 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名稱預查,應繳納預查審查費300元。但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應繳納預查審查費150元。
    (2) 公司設立登記 實收資本總額每4000元以1元計算;未達1000元者,以1000元計收。
    (3) 商業設立登記1000元,但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減徵二成。

  • 外國人想來台投資開設分支機構如何辦理?

    目前外國公司如果要來台灣設立分支機構,有三種方式,其差異性說明如下,如有更多疑問可洽經濟部投資審議會(02)3343-5700、http://www.moeaic.gov.tw

    一、子公司: 以營利為目的,依我國法律組織登記之公司。先向商業司預查公司名稱後,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投資許可(但如於加工出口區內及科學工業園區內設立子公司時,請逕向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申請投資許可),再向所屬公司登記管轄機關辦理公司登記。

    二、分公司: 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組織登記之公司,應先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外國公司認許及分公司設立登記後(於加工出口區內及科學工業園區內設立分公司時,應於經商業司認許後,向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申請分公司設立登記),再向設立分公司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建設局辦理申辦營利事業登記。

    三、辦事處: 外國公司因無意在我國境內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營業,惟須指派代表人為業務上之法律行為時,依公司法第386條第1項之規定,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指派代表人報備;如需常駐者,依同條第2項規定應設置代表人辦事處。

  • 要如何成立貿易公司來進出口商品販售?

    先申請工商登記,再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辦理出進口廠商登記:
    一、廠商英文名稱預查
    二、出進口廠商登記,這樣就具有貿易商資格才可以向海關申報進出口

  • 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所在地是指?

    公司法及商業登記法規定之所在地係指公司及商業法律關係之準據點,為其主事務所,舉凡債務之清償、訴訟之管轄及書狀之送達均以所在地為依據,尚非指營業行為發生之營業場所。

  •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該如何選擇?

    若不打算上市上櫃,建議申請有限公司。其差別在於責任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有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所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股份有限公司則是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可就所認的股份,對公司負責。

  • 攤販需否辦理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規定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1) 攤販。
    (2) 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3) 家庭手工業者。
    (4) 民宿經營者。
    (5) 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因此,攤販得免辦理商業登記,至於是否需申請攤販營業許可證,請逕洽各縣市政府。

  • 開設網路商店或在網路上販售物品,要如何辦理商業登記?

    所謂網路商店是指透過網路虛擬通路販賣商品,而網路行銷、直銷或店鋪貨架銷售方式為行銷通路手段。如原已以店面方式經營零售類業務,並透過網路行銷方式販賣商品,申請商業登記則與一般商店無異,其營業項目則須視販賣何種商品而定。

    如以無店面非傳統零售方式,運用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經營零售商品之態樣,則應登記「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另依商業登記法第9條之立法意旨,商業登記所營業務可以「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概括方式記載。

  • 稅務相關

  • 請問剛創業,沒有收入還要繳稅嗎?

    若經營初期,銷售貨物平均每月營業額未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平均每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可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免徵營業稅。

  • 什麼是稅籍登記?如何申請稅籍登記?

    所謂「稅籍登記」,就是營業人向國稅局申請營業稅籍,可供報繳營業稅、營所稅及個人所得稅之用。 建議民眾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只要有營業行為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 (注意,辦理稅籍登記後,房屋稅和地價稅會變成營業用的算法)
    稅籍登記申請,可上一站式線上申請平台http://onestop.nat.gov.tw,或電洽各區國稅局及0800-000-321查詢。

  • 申請稅籍登記要準備什麼文件?

    辦理應備文件:創業者至各地國稅局辦理,需準備申請書、負責人身份証、戶籍謄本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影本1份、合夥組織加附合夥契約副本(影本)1份、公司組織及其他組織,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組織章程等影本各1份、總機構所屬對外營業之其他固定營業場所申請登記時,應檢附總機構營業登記核准函影本1份。

  • 每月營業額達多少以上,才需要辦理統一發票?

    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新臺幣20萬元,也就是說,商家每月營業額達新臺幣20萬元以上時,除了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外,國稅局都會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至於所稱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如下:
    一、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但主管稽徵機關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經營規模,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
    二、電動玩具遊樂場所。
    三、稻米、麵粉、小麥、大麥、米粉、麵類(包括麵乾、麵條等)、豆類、落花生、高梁、甘薯、甘薯簽、甘薯澱粉、大麥片、糕粉等零售業。
    四、攤販。
    五、其他屬季節性之行業,其交易零星者。

  • 成立新公司後,要繳哪些稅?

    一、營業稅申報:每二個月申報1次,每年1、3、5、7、9、11月申報,營業稅稅金=開立發票的銷項稅額-取得進項憑證的進項稅額

    二、二稅合一:每年應開股東會決議將公司盈餘分配給股東或彌補虧損

    三、暫繳申報:每年9月應繳納暫繳稅款,暫繳稅款=前一年度結算營所稅*1/2

    四、扣繳/股利申報:每年1月申報,開立扣繳憑單給納稅義務人、開立股利憑單給股東

    五、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每年5月申報前一年度之結算申報並繳納營所稅

    六、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股東每年5月應辦理綜所稅申報,應將所賺取之營利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且公司所繳納之營所稅可扣抵股東之個人綜所稅

  • 網拍業者如何申請稅籍登記?

    申請稅籍登記的網拍業者,應準備以下資料,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一、檢附網路賣家的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由納稅人(網拍賣家)自行選擇向住(居)所或戶籍所在地的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

    二、申辦稅籍登記時,要填寫「營業登記(設立)登記申請書(其他類)」書表。

    三、營利事業名稱欄應填寫網路拍賣賣家的個人姓名。若網拍賣家已在網路上設有商號名稱,可自行選擇填寫商號名稱,但填寫商號名稱者須再附上營利事業印章,即所謂的「大章」。

    四、營利事業地址欄應填寫網拍賣家所選擇的住(居)所或戶籍地(可免附房屋稅稅單或租賃契約影本)作為國稅局送達稅單之用,因此,資料務必正確,以免日後稅單沒有送達形成欠稅問題。另外,可免填列「營利事業 所在地房屋稅籍編號」欄資料,因為國稅局並不會 因為網路拍賣賣家將其戶籍地或住(居)所登記在「營利事業地址欄」即認定該址有營業行為。

    五、營業項目欄應填寫「網路購物」並註明拍賣網站網址及會員編號,但務必不要填上個人密碼。個人在網站上申請的拍賣密碼與課稅無關,網拍賣家甚至也無須將個人密碼告訴國稅局人員。

  • 經營格子出租店,需要繳稅嗎?

    自98年12月11日開始,格子商店店家如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在收取租金或收取受託代銷佣金時,均應依規定開立發票。格子商店店家則須向稅捐機關,針對免辦營業登記寄賣人每兩個月填報「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作為稅捐機關向承租格子店的課稅依據;若寄賣人有辦理營業登記,店家寄賣商品時就要給格子商店店家收據或發票。

  • 商標專利

  • 設計商標要注意什麼,才能容易核准商標註冊?

    一、不要以商品本身的說明文字或圖形作為商標(例如:「殺蟑」使用於殺蟲劑,「潔淨」使用於洗衣粉等均為該使用商品的說明,均不得申請商標註冊,所以設計商標要避免單純的商品說明作為商標)
    二、要避免與他人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於設計前應先作商標近似檢索。申請人可上智慧局網站查詢。
    三、不要以他人著名商標作為商標。
    四、不要以易使消費者對其商品的內容、性質、品質、產地會發生誤認的文字、圖形作為商標: 例如以「烏蔘」使用於雞肉商品會使人誤認為其商品含有人蔘的成份;以公賣局紅標米酒的「紅標」二字使用於藥酒商品會使人誤認其商品為米酒或含有米酒成份;申請人為新竹香山地區的酪農卻以「初鹿」使用於鮮奶商品等,均為商標法所禁止。

  • 我有自創品牌想要申請商標,請問如何申請呢?繳納多少規費呢?商標權何時取得呢?

    一、依照智慧財產局申請流程規定,申請商標註冊應備具以下文件:
    申請書(需載明申請人名稱及地址、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 清晰的商標圖樣、規費、如委任商標代理人者,須檢附委任書、簽名或蓋章(委任代理人者得僅由代理人簽章)

    二、商標申請相關費用
    (1) 商標申請階段應繳納之規費: 指定使用之商品為第1類至第34類者,同類中20種以下商品,每類3,000元 同類中商品個數超過20 個時,每增加1個,加收200百元 指定使用於第35至45類者,每類3,000元 但指定使用於第35類之特定商品零售服務,超過5個者,每增加1個,加收500元
    (2) 商標註冊階段應繳納之規費:每類2500元。 三、商標申請經核准審定,申請人應於智慧財產局的審定書送達的次日起2個月內,繳納註冊費後,始予註冊公告,並自註冊公告當日起取得商標權,商標註冊證則於註冊公告後隨即郵寄發給。核准審定的商標,若於期限內未繳費者,原核准審定失其效力。

  • 如何申請專利?

    請民眾親赴經濟部智慧財產局(http://www.tipo.gov.tw/)申請,但因為撰寫說明書的部份,是需要具備專業能力,若是個人申請的話,這個部份會是困難點。(新式樣專利,不需要說明書,僅附圖說即可),但也可委請專利代理人代為申請,申請費用約五仟至萬元以上(各家費用不一)。

  • 專利申請流程大致如何?

    申請 → 受理 → 實體審查(面詢) → 核駁 → 再審查(核准) → 公告三個月(接受異議) → 無異議 → 核發證書。

    在公告期間內,若對該公告之專利權有質疑,是可以對該專利提出異議,若異議成立則需要再面詢。

    若再審查仍被核駁或是異議成立,可向經濟部提出訴願(核駁30日內) →駁回 (二個月) → 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第一審 → 若再駁回(20日) → 行政訴訟上訴審。

  • 我有發明想要專利申請。若已先向外國提出專利申請,仍需在我國申請專利嗎?申請專利須注意哪些事項?

    專利係採屬地主義,專利申請人雖已向外國申請專利,倘欲在我國受到專利保護,仍應向我國申請專利。專利申請人並應注意主張優先權期限,如逾主張優先權法定期限,又因外國專利申請案已公開或已核准公告後才向我國申請專利,將喪失專利新穎性。

    至於專利申請的程序,一項發明或創作通常依照其技術創新性、市場開發潛力、技術移轉可行性等,選擇適當時機赴相關國家申請專利。通常情況係先向我國提出專利申請,而後申請外國專利。另須注意避免因自己專利申請前之公開,致喪失新穎性。此外,如已在我國申請專利後,有向外國專利申請必要時,為避免專利新穎性喪失,請儘速向外國提出專利申請。反之亦同。

  • 臺灣製MIT微笑標章是什麼?分為哪些類別?該如何申請?

    經濟部工業局為協助國內傳統產業提升產品品質,形塑臺灣製產品「安全健康、值得信賴」之形象,推動臺灣製MIT微笑產品驗證制度,並協助MIT微笑產品進行內外銷市場拓展,運用市場拉力提升產業競爭力。

    目前第一類「加強輔導型產業」已納入17類22項產業為成衣、內衣、毛衣、泳裝、毛巾、寢具、織襪、鞋類、袋包箱、家電、石材、陶瓷、木竹製品、農藥、環境用藥、動物用藥品、紡織帽子、圍巾、紡織手套、傘類、紡織護具、布窗簾等。而第二類「採認特定品質驗證制度之一般產品」目前已採認食品GMP、化粧品GMP與正字標記等驗證制度。至於,第三類「(除第一類、第二類外之其他一般產品)」現已納入包括資訊產品、玩具、視聽音響、照明燈具、太陽眼鏡等。

    相關資訊及申請流程請逕洽該標章網站http://www.mittw.org.tw/Home/或電洽 02-2709-1640或免付費專線 0800-777-088諮詢。

  • 為避免中小企業因產品改良而誤觸智慧財產法規或侵犯他人專利,政府是否有相關輔導措施?

    一、在新產品開發設計之前,建議應先進行該新產品相關技術之專利前案檢索,依本身技術能力切入專利之縫隙或進行迴避設計;此外,於針對目前既有產品進行改良部分,若有使用到他人既有之專利權(基礎專利)須確實取得授權,建議應經嚴謹檢視後再行研發製造,以維護自身權益。

    二、經濟部「創造中小企業智財價值計畫」:結合政府及智權專業資源,提供中小企業業者智財權服務與輔導,提升面對智財問題的應變能力。相關資訊請逕洽「中小企業智權加值服務中心」網站查詢(http://ipcc.moeasmea.gov.tw/),或撥打免費諮詢專線0800-868-178。

  • 政策法規

  • 請問政府如何營造有利青年返鄉創業的友善環境?

    一、客家委員會「客家產業創新育成計畫」及「客庄青年新創事業競賽暨媒合輔導計畫」:
    為推動客家產業創新發展,充實客家產業人才素質,鼓勵青年返鄉創業訂之。相關資訊請分別逕洽計畫網站查詢 http://www.hakka-cdri.com.tw/index.htmlhttp://www.hakka.gov.tw/hakka_go/startup.htm

    二、原住民委員會「臺灣原住民族精實創業輔導計畫」與「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為鼓勵部落文化傳承及提升創業風氣,該會藉由提供顧問師諮詢、創業資金、商機媒合等資源輔導原住民創業,最高補助為新臺幣100萬創業補助金。另亦設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各項貸款措施以解決原住民經濟事業經營發展時所面臨的資金短缺問題,貸款類別包括經濟產業貸款、青年創業貸款及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相關資訊請逕洽該計畫網站http://mymkc.com/app/edms/designer02/soho/index.html或原住民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www.apc.gov.tw/

    三、農業委員會為積極吸引青年投入農業職場推動各項產業輔導措施,包含農地銀行及休耕地調整、政策性專案農貸、青年農民專案輔導、在地青年農民交流與服務平臺、建立與農學校院學生合作機制、推動產業契合式人才專班、試辦招募式人才培訓等計畫。各項輔導資訊均配合揭露於行政院青年創業圓夢網、農委會官方網站、農委會農糧署、漁業署網站、農民學院網及農民學院電子報供利用。
    亦可逕洽「青年農民創業入口網」查詢http://ifarmer.coa.gov.tw/

    四、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行動巡迴 368 推動計畫」:
    於北中南東各配置1部「青創行動巡迴車」,提供行動化服務以將創業資源帶到全臺各地,同時串連在地串業社群。凡正投入創業或是業已創業,需要創業相關輔導課程、資源介紹之青年,或是 15 人以上之組織、社團、單位、機構、法人均可辦理申請。
    相關資訊請逕洽「青年創業及圓夢網」網站查詢http://sme.moeasmea.gov.tw/startup/modules/368/

  • 政府如何解決創業青年尋找創業空間之需求?

    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圓夢網」:
    本網站上有盤點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可利用、活化或待轉型之空間(包含共同工作空間、創新育成中心及公有活化空間等),資訊亦同步於「青年創業及圓夢網」創業空間專頁上公開,業者可自行依區域及類型搜尋。
    相關資訊請逕洽網站查詢http://sme.moeasmea.gov.tw/startup/

    二、公共工程委員會「閒置公共設施通報及公告平臺」:
    為避免各機關隱匿不報所管轄之閒置公共設施,同時突破以往由機關自行清查提報之作法,建立通報平臺以化被動為主動,提供民眾免付費檢舉專線及平臺網站,進行疑似閒置設施案件通報。此外,每月於網站公布閒置設施資訊、每季公布相關機關改善情形,以督促機關改善閒置場所。
    相關資訊請逕洽平臺網站查詢http://cmdweb.pcc.gov.tw/pccms/morac/idle_geoeng.pasin

    三、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非公用擬讓售房地資訊公開」:
    為配合行政院核定「青年創業專案」推動,協助青年築夢創業,創業青年若需國有非公用房地,可洽各創業貸款或輔導計畫主辦部會,協助審認及出具認定使用必要之證明文件,即可向國產署申請以承租方式取得使用權。另外創業青年也可主動向國產署各分署(辦事處)申請辦理標租,以利取得所需要的創業空間。
    相關資訊請逕洽該署網站查詢http://www.fnp.gov.tw/或電洽免費服務電話:0800-357-666。

  • 工業區用地的租用或取得成本高,請問政府有何政策改善現況?

    經濟部工業局「產業用地革新方案」:內容包含「活化既有土地」及「增設適地性用地」兩大主軸,並提出10項具體作法(如:提高閒置土地持有成本、增加短期買賣土地交易成本、運用金融工具控管土地使用、閒置土地收回機制、避免工業用地流失、強化土地清查及媒合機制、政府單位開發新園區、推動民間自行申請設置園區、建立產業用地儲備制度、研議產業園區新開發模式等),期望釋出更多工業用地,強化土地媒合以提供廠商投資進駐,促進經濟發展。

  • 新創事業如在營運上遇到法規相關問題,該如何解決?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法規調適計畫」:針對中小企業所面臨不合時宜的法令規範與相關部會進行調適協處。例如網路產業相關議題「消費者七日猶豫期(即鑑賞期)問題、第三方禮券、股票面額彈性化、技術股遞延課稅」等議題皆藉由法規調適相關機制獲得有效協處。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諮詢02-2368-6858。

  • 請問政府如何鼓勵企業投資技術研發,促進臺灣產業升級?

    經濟部工業局「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簡稱研發投抵辦法):
    為鼓勵新創企業研究發展並推動產業持續創新以維持我國經濟競爭優勢,「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訂定公司投資研究發展之支出,得提供租稅抵減之優惠,並依同條法律授權訂定「研發投抵辦法」,該項獎勵措施係屬功能性租稅優惠,大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均一體適用,明定公司研發活動具有一定創新水準者,得適用研發投資抵減,抵減率為15%,抵減額度以不超過公司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為限。
    倘公司研發活動符合研發投抵辦法所規範事項均可申請適用。相關資訊請逕洽申請網站查詢https://www.moeaidb.gov.tw/external/ctlr?PRO=application.ApplicationView&id=733或洽經濟部工業局電話電話02-27541255與服務熱線0800-000256。

    推動「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
    為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增加我國服務業之就業機會、擴大服務輸出及協助中小型服務業者籌資,由國發基金匡列100億元資金,專款投資國內服務業。投資範圍含資訊服務業、華文電子商務、數位內容、雲端運算、會展產業、美食國際化、國際物流、養生照護、設計服務業等。相關資訊請逕洽該計畫網站查詢http://www.issip.org.tw/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為促進中小企業研發與創新,該法於103年6月4日增訂第35條,提供中小企業投資研究發展支出之優惠抵減。另同法第35條之1提供個人或中小企業以其所有權之智慧財產權讓與非屬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所取得之新發行股票免計入取得年度所得額課稅,於轉讓、贈與或遺產分配時,申報課徵所得稅之租稅優惠,以協助新創事業取得所需技術,促進創新創業動能。相關資訊請逕洽網站查詢http://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670&ctNode=214&mp=1

  • 請問政府對於社會企業是否有相關推動規劃及法令訂定?

    行政院「社會企業行動計畫」:政府3年預計投入 1.6億元,由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做為前導推動單位,透過「調法規」、「建平臺」、「籌資金」等經營環境基礎建設,輔以「倡育成」等經營體質強化措施,以營造有利於社會企業創新、創業、成長與發展的生態環境,採取先行政後立法方式辦理。各部會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由經濟部與勞動部分別以公司型社會企業及NPO型社會企業做為輔導對象。未來經濟部並研議合適之登錄機制,提供符合資格之公司型社會企業相關輔導措施。

    勞動部為推動社會企業,每年均規劃辦理校園講座、假日市集、國際分享及交流、社會企業月等活動,以及設置社會經濟(社會企業)入口網,進行社會企業議題之廣宣倡議及強化國內外社群之連結。

    經濟部自103 年9月起推動「社企型公司環境建構與推動發展計畫」,辦理社企小聚、教育訓練課程、諮詢輔導及社會企業登錄制度機制初步規劃、進行社企型公司標竿案例研究,塑造學習典範等措施。將可引導更多民眾投入社會企業相關領域,並提供諮詢及輔導協助。

    相關資訊請逕洽該方案公開計畫規劃查詢http://www.ey.gov.tw/Upload/RelFile/26/716149/8d8b6be7-0e21-4a37-9c72-871e28b325d2.pdf

    未來社會企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倘就社會企業盈餘分派之限制訂定相關規範,依現行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規定,無需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

  • 政府目前對於具指標性的新創企業是否有重點培植的規劃?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創業拔萃方案」:主要以「法規鬆綁」、「引進國際資金與專業知識」及「打造國際創新創業園區」等三大策略,建立良好的創業生態體系。

    二、經濟部技術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為鼓勵我國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與產品之創新研究,加速產業升級並提升國際競爭力所訂之。該計畫依研發計畫屬性分為「創新技術」與「創新服務」,並依申請階段分為「先期研究/先期規劃」、「研究開發/細部計畫」與「加值應用」,再依申請對象區分為「個別申請」與「研發聯盟」,業者可依前述分類針對個案條件擇定符合的申請項目送件。

    三、經濟部工業局「推動中堅企業躍升計畫」:師法德國經驗,重點輔導國內具國際競爭力、在產品與服務上具有獨特性,專注本業且深耕技術的「中堅企業」,讓臺灣經濟可以增加活力且較不受外界經濟景氣影響。爰此,本計畫鼓勵國內具適當規模、基礎技術紮實,且在特定領域具有技術獨特性及關鍵性、市場競爭力,並以國內為主要經營或生產基地之中小型企業多加利用。

    四、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新興產業加速育成計畫」:透過3到6個月短期育成加速服務,導入國內外中大企業定向育成(Mentoring)合作、連結國內外創投及天使資金(Funding),以及強化國際加速器網絡鏈結(Networking)等,協助具潛力之優質中小企業快速發展適合之商業模式,打入中大型企業或國際企業供應鏈及價值鏈,並拓展第二、三市場通路,取得商機。相關資訊請逕洽計畫網站http://sta.sme.gov.tw/

  • 勞健保

  • 我們公司才剛成立,要如何成立勞保單位?要如何申請勞健保?

    請準備下列四項文件各兩份,向勞保局辦理:
    一、投保申請書
    二、加保申請書
    三、工商登記之證明文件
    四、負責人身分證件正反兩面影本
    欲辦理之創業民眾可上http://onestop.nat.gov.tw申辦,健保諮詢專線:0800-030-598、勞保局專線:02-23961266#2454。

  • 如果公司只有我1人是老闆兼員工,需要申辦勞健保嗎?

    如果是自營業主,沒有員工的話,可以加入職業工會投保。

  • 公司只有4人,可以向職業工會投保嗎?

    不可以,依照勞保條例第六條規定,無固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才可在職業工會投保,若雇主有參加勞動,必須與員工投保同一單位加保。雖未滿五人,不必強制成立勞保單位,但建議創業者還是要成立投保單位來為自己和員工加保。

  • 申請勞健保時,需攜帶的文件資料有什麼?

    一、勞保、健保、勞退3合1投保申請書2份(內填事業單位基本資料)
    二、勞保、健保、勞退3合1加保申報表2份(內填投保勞工基本資料)。
    三、檢附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份(雇主為外國人應檢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四、按下列事業別檢附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照影本2份:
    (1) 工廠: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為園區事業登記證或開工證明)。
    (2) 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 行號: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 礦場:礦場登記證、採(探)礦執照(如係公司組織應加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5) 農、牧場:農場、牧場登記證(如係公司組織應加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6) 漁業:漁業執照或船舶登記證(如係公司組織應加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7) 林業:造林或伐木許可證。
    (8) 新聞、出版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登記證(如係公司組織應加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9) 公益、合作事業:合作事業登記證、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

  • 人力資源

  • 請問政府有那些管道可以提升創業相關知能?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支援創業青年,提供多項輔助計畫與學習、諮詢管道等資源,相關說明簡述如下:

    「創業知能養成計畫」及「婦女創業飛雁計畫」:為有效協助創業青年及女性創業者穩健經營事業,透過多元化輔導措施以營造優良的創業環境。詳細計畫內容與課程可分別至http://learningup.sme.gov.tw/http://www.sysme.org.tw/woman/internet/index.asp查詢。

    「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提供近千門數位課程並且積極推廣企業組織學習導入與終身學習護照,民眾可不受時間地點限制進行學習。相關資訊請逕洽網站查詢http://www.smelearning.org.tw

    提供免費創業諮詢專線及顧問輔導:為協助解決創業相關問題,刻正規劃網實創業服務平臺,結合青年創業及圓夢網2.0版網站及實體創業服務基地。相關資訊請逕洽網站查詢http://sme.moeasmea.gov.tw/

  • 請問政府如何促進人力資源媒合?

    勞動部積極運用各項管道促成人力媒合,如建立求職求才資料庫、或辦理現場徵才活動
    一、「臺灣就業通」:集結原「全國就業e網」、「職訓e網」、「身心障礙者就業開門網」、「微型創業鳳凰網」以及「技能檢定中心」等五大網站所成立的整合性網站。提供民眾就業、訓練、檢定、創業及身心障礙就業等服務,資訊請逕洽網站查詢http://www.taiwanjobs.gov.tw/
    二、現場徵才活動: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博覽會及單一或聯合徵才活動,提供廠商求才及民眾求職媒合平臺
    三、「網際網路就業服務資訊系統」為全國性求職求才資料庫,並透過全國355處就業服務據點及全國就業e網受理求職求才登記。

  • 請問政府是否有相關措施強化媒合產業、學界的人才及技術?

    科技部為縮減臺灣科技於國際學術與產業應用的落差,致力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產業創新能量,相關計畫說明如下:

    一、「創新創業激勵計畫」:為鼓勵大學院校及研究單位將傑出研究成果推向產業,藉此帶動創新創業風潮及促進科技產業發展,特定此計畫。創業相關輔導資源包含全方位實作訓練、龍頭企業支持、天使創投媒合、提供小額支持等。相關資訊請逕洽計畫網站查詢 http://fiti.stpi.narl.org.tw/

    二、「產學大聯盟(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由科技部與經濟部共同合作推動,以產業導向的創新產學合作模式,提升國內產業創新技術及縮小產學落差;另規劃並執行研發成果萌芽計畫,鼓勵學生及研究人員以學研成果創業。相關資訊請逕洽科技部網站 https://www.most.gov.tw/,並連結「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創新產學合作計畫」查詢教育部為減少學術界與產業界的落差,致力於使畢業生豐沛的創新能力注入產業界,並鼓勵學術研究進一步研發成產品,相關計畫說明簡述如下:

    (1)「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簡稱U-start計畫)」:為建立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創新創業機制,利用微型創業的彈性及育成協助,提升大專畢業生創業機會,期激發大專校院產學合作能量及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相關資訊請逕洽計畫網站查詢 http://ustart.yda.gov.tw/

    (2)「產學合作資訊網」:以專利、創新技術、人力專長、研發能量、文件法規、產業需求等資料庫作為產學合作與媒合之基礎。使技專校院能了解產業界的人力需求與應用技術,進而結合產業界的實務需求;亦促使技專校院龐大的研發人力與能量,成為產業界技術研發的堅實後盾。另辦理鼓勵科技校院辦理針對職場與產業需求之「產業學院」,以建立學校與業界共同培育人才機制。相關資訊請逕洽計畫網站查詢https://www.iaci.nkfust.edu.tw

    (3)「大專校院試辦創新轉型計畫」:該計畫為「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方案」之一環,以高階人才躍升、退場學校輔導、學校典範重塑、大學合作合併等四大策略,鼓勵學校透過產學合作、衍生企業、產學實驗基地、附屬機構或興辦事業等不同校務經營型態,提出創新計畫或跨領域之構想。相關資訊請逕洽計畫網站查詢 http://heitoplus.edu.tw/

    經濟部工業局「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鼓勵業者自主研發,以厚植我國傳統產業之創新研發能力,另透過建立產學媒合平臺(含虛擬及實體),媒合業者與學界共同研發,以及提供研發補助資金,期達到統合學研能力來協助傳產升級及提升競爭力。相關資訊請逕洽計畫網站查詢 http://www.citd.moeaidb.gov.tw/

    勞動部除提供訓練資源供勞工參訓外,亦訂有補助措施,可協助事業單位為所屬員工規劃辦理在職進修訓練課程,同時透過訓用合一模式辦理職前培訓計畫(含招募人力),以補足事業單位人力。此外亦設立「創客園地」,運用現有機具設備或外部資源,提供足夠的軟硬體以培育臺灣創新人才。相關資訊請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查詢 http://www.wda.gov.tw/

  • 有關海外人才引進與招募,政府有何應對措施?

    一、國發會「創業家簽證」:以法規鬆綁及提供較其他國家便利之居留條件等誘因,吸引國外創業家來臺創新創業
    二、行政院「全球招商及攬才聯合服務中心」:首創一站式攬才服務單一窗口,將介接外交部外館系統為主之海外攬才服務,以及經濟部媒合就業互動網路平臺(HiRecruit網站)。http://investtaiwan.nat.gov.tw/
    三、勞動部對於外籍專業人才進用法規鬆綁:104年5月已公告發布創新新創事業雇主聘用外籍專業白領人才,可不受資本額和營業額限制,聘雇的白領人才也不必綁有兩年工作年資,但僅適用成立五年以下的公司。此外,外籍白領人才來臺工作者之工作經驗限制亦配合有所放寬。相關資訊請逕洽勞動部網站查詢 http://www.mol.gov.tw/

  • 經營管理

  • 藥品網路販售及配送合法化問題

    衛福部「藥商得於網路買賣通路販賣乙類成藥應行登記事項」草案:刻正研議訂定中,擬先開放安全性較高之乙類成藥,將來如中藥藥酒、清涼劑、外用軟油膏類等455項乙類成藥都可透過有販售資格的業者在網路通路販賣。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02-2787-7466 或02-2787-8000。

  • 請問政府是否可協助設立海外虛擬辦公室?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建議初期可委由專業營運商提供商品代銷售服務,倘業者需設立海外辦公室,可運用該局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於14國16城市提供之「海外商務中心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市場資訊及貿易投資諮詢,網路、電話、傳真、影印等硬體設備及代尋當地臨時人員等,俾作為臨時辦公處所。
    另可透過「廠商海外模擬據點專案Provisional Overseas Branch, POB」,協助業者成立海外拓銷的「模擬據點」。相關資訊請逕洽外貿協會網站 http://www.taitra.org.tw/services_01_ch.asp或電洽02- 2725-5200。

  • 政府機關、國內上市櫃公司等執行採購時,是否能在優先向社會企業進行採購?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對於上市上櫃公司辦理採購時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及資訊揭露之方式均有相關規定。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6月1日通函各機關得按實際需要,依採購法規定之彈性機制,向業者採購品質符合機關需求且價格合理之產品或勞務,以協助青年創業者、社會企業、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或庇護工場參與政府採購。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4年辦理多場社會企業商機交流媒合會,持續邀請大企業、國營事業、金融機構、創投及天使投資人等參與企業CSR與社會企業合作或進行採購,以及資金籌措。如有相關問題請逕電洽金管會 02-8968-0899;公程會採購法諮詢專線02-8789-7650;中小企業處02-2368-6858或02-2368-0816諮詢。

  • 請問針對創新或轉型中傳統產業,政府是否有相關行銷宣傳管道或輔導資源?

    一、經濟部工業局每年均辦理MIT展售活動,協助業者行銷推廣臺灣製造之優良產品。另於臺北「西園29設計創作基地」、彰化「織足藏樂館」、雲林「織雲館」、高雄「R7創藝所在」、花蓮「後山·山後故事館」設有展售行銷場域,提供業者進駐推廣行銷。相關訊息請逕洽網站 http://www.mittw.org.tw/

    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行銷價值躍升計畫」:成立中小企業行銷服務中心,提供免付費專線0800-017-868、行銷躍升MKT計畫網站( http://mkt-sme.pro/)及行銷躍升MKT app,受理中小企業行銷需求案件服務,給予諮詢、輔導協助,包含成立品牌策略、產品發展及通路拓展等診斷及提出行銷改善建議。每年度由「行銷服務團」提出具體行銷策略及改善方向,並辦理「中小企業通路週」舉辦推廣及產品促銷活動,以協助國外通路與海外代理商合作。

  • 請問政府有哪些輔導措施可協助行銷 (如參展輔助、廣告行銷、媒體曝光)

    經濟部貿易局為協助企業實質行銷宣傳,推動各項計畫並設置相關網站,供業者產品曝光及進一步促成合作,相關措施簡述如下。

    「商業服務價值提升計畫」:提供媒合管道及計畫轉介諮詢服務,並針對成果進行多元化的廣宣作業,相關資訊請逕洽該計畫網站查詢 http://gcis.nat.gov.tw/ecpp/index.php
    「臺灣經貿網」可刊登公司及產品資訊,並於「易成網」進行線上販售,透過雙網行銷加強拓銷,請多加參考運用。

    規劃專案計畫協助公協會於國內參加或舉辦國際商展、籌組拓銷團、邀請國外買主來臺採購、參加國際性會議,有需求者可至國貿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相關資訊請逕洽國際貿易局網站,點選連結「貿易推廣」查詢各項補助及推廣計畫訊息。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圓夢計畫」:為協助創業企業排除各項障礙,提供各項諮詢、輔導、人才培育等服務。另舉辦全臺巡迴的So-Fun新創小聚,邀請不同類型產業的新創企業,透過交流媒合機會,提升實體企業曝光度。有關創業相關資源及行銷管道諮詢請逕洽青年創業及圓夢網http://sme.moeasmea.gov.tw/startup/,或中小企業處「創業圓夢計畫」網頁下載申請輔導表http://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1259&ctNode=710&mp=1

    勞動部「微型創業鳳凰計畫」:每年均辦理大型商展活動及成果展售會,並設有微型創業鳳凰網站協助廣宣,為建構創業友善環境及協助女性及中高齡國民發展微型企業,並提供創業陪伴服務及融資信用保證專案。相關資訊請洽微型創業鳳凰網http://beboss.wda.gov.tw/

    文化部推動相關補助及平臺,促進文創產業能見度及媒合關連產業,相關措施略述如下:
    「獎助參與文化創意類國際性展賽」:獎助或補助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工藝設計及時尚設計、產品及視覺傳達設計、出版等產業之市場拓展、參與國外展會及競賽,提升產業化能力、輔導文化創意產業建立自有品牌及行銷國際之能量,協助企業增加國際曝光及市場拓展機會。104年度資訊請逕洽文化部該計畫網站查詢http://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3_35043.html

    「臺灣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自2010年起策辦並持續擴大辦理,規劃以展會為主體,提供文創商品及服務交易平臺,鏈結生產、行銷、通路等環節,並串聯周邊文創活動、場館設施、巷弄街區,協助文創產業行銷品牌知名度及拓展海內外市場。相關資訊請逕洽臺灣文博會網站https://creativexpo.tw/

    「文創咖啡廳媒合平臺」鼓勵文創業者將文化創意內容進行加值應用,形成具商業應用模式專案,藉由平臺作為橋樑,收集創意專案並吸引具投資意願之業者或跨界、跨領域之應用需求者,讓創意可順利轉化成商品,順利促成合作。相關資訊請逕洽網站http://imatch.moc.gov.tw/

  • 請問政府對於新創業者國內外參展活動與行銷有哪些補助措施?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協助中小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提供各項輔助計畫,簡述如下:

    透過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相關法人團體,以及補助公協會團體及個別廠商等方式,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與力量共同推動各項專案計畫,以及辦理貿易金融業務,期有效協助廠商拓展海外市場。此外,為配合「貿易法」將公司或商號拓展貿易納入補助對象,亦補助公協會及委託外貿協會籌組參展團或拓銷團參加國際展覽。另每年均委由外貿協會於世貿及南港展覽館辦理超過30項專業展及各項邀訪與媒體訪問,協助業者增加曝光。相關資訊請逕洽國際貿易局網站 http://www.trade.gov.tw/,連結「貿易推廣」查詢各項補助及推廣計畫訊息。

    「臺灣服務貿易商情網」:網站彙整服務業國際展覽及持續曝光媒體宣傳,蒐集最新全球即時商情發展與分析、各國市場商機資訊、全球服務貿易趨勢、國內外商展訊息與服務、我國政府相關法規、輔導措施和資源以及研發成果等經貿資訊,相關資訊請逕洽網站 http://www.taiwanservices.com.tw/

    「臺灣產業形象廣宣計畫」項下之「臺灣品牌企業加強海外行銷推廣」補助:為協助臺灣品牌企業加強海外行銷推廣,以拓展國際市場,提升品牌國際知名度,特針對具主題性、創意性之海外行銷推廣活動給予經費分攤。相關資訊請逕洽計畫網頁 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043&pid=437684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強化中小企業行銷服務,促進發展與提升經營效能,提供多元化輔導措施,簡述如下:

    「推動中小企業國際網路行銷計畫」: 為促進臺灣中小企業藉由跨國電子商務及虛擬通路開拓海外新市場,塑造臺灣MIT企業成為全球消費及新興市場優質品牌形象訂定之。相關資訊請逕洽計畫網站http://info.moeasmea.gov.tw/

    「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數位學習網站:提供近千門免費數位課程,協助創業者掌握奠基與發展提升相關知能,其中包含行銷流通之課程內容及各項輔導資源協助中小企業拓展海內外行銷運用,可免費登錄學習。詳細課程資訊與簡介請逕洽網站 http://www.smelearning.org.tw/

    「中小企業行銷價值躍升計畫」:成立中小企業行銷服務中心,提供免付費專線0800-017-868、行銷躍升MKT計畫網站( http://mkt-sme.pro/)及行銷躍升MKT app,受理中小企業行銷需求案件服務,給予諮詢、輔導協助,包含成立品牌策略、產品發展及通路拓展等診斷及提出行銷改善建議。每年度由「行銷服務團」提出具體行銷策略及改善方向,並辦理「中小企業通路週」舉辦推廣及產品促銷活動,以協助國外通路與海外代理商合作。

    「新興產業加速育成計畫」:透過3到6個月短期育成加速服務,導入國內外中大企業定向育成(Mentoring)合作、連結國內外創投及天使資金(Funding),以及強化國際加速器網絡鏈結(Networking)等,協助具潛力之優質中小企業快速發展適合之商業模式,打入中大型企業或國際企業供應鏈及價值鏈,並拓展第二、三市場通路,取得商機。相關資訊請逕洽計畫網站http://sta.sme.gov.tw/

    「青年創業及圓夢網」網站:透過多元經管輔導、市場推廣、異業交流等方式,提供剛起步的創業者各項輔導資源與平臺通路,並增加產品曝光與商機媒合機會。相關資訊請逕洽網站http://sme.moeasmea.gov.tw/startup/

    文化部為鼓勵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並輔導行銷推廣,辦理多項補助計畫,簡述如下:
    「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計畫」:補助類別包括研發生產與品牌行銷組、市場拓展組、一源多用組、跨界創新組等,主要係為扶植優質及具有潛力之文化創意產業業者,促成文化創意產業之跨界合作。詳細資訊請逕洽計畫網站http://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3_27847.html

    「獎助參與文化創意類國際性展賽」:為獎助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工藝設計及時尚設計、產品及視覺傳達設計、出版等產業之市場拓展、參與國外展會及競賽,提升產業化能力、輔導文化創意產業建立自有品牌及行銷國際能量訂定之。詳細資訊請逕洽計畫網站 http://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3_35043.html,或直接電洽文化部02-851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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